一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
鹤浦镇人民政府、东红集团
协办单位:
象山县传媒中心
二
大赛主题
喜迎盛会•鹤浦镇“东红杯”
海岛花园短视频大赛
三
大赛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2月10日
四
参赛对象
视频拍摄爱好者,地区不限。
五
参赛内容
围绕鹤浦镇域内的人、事、风景、美食等题材,以推荐海岛人文风情、风景美食为主,拍摄鹤浦本地有创意、有看点的短视频作品,挖掘鹤浦美食、美景,展示鹤浦风土人情、创文成果等。
六
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要求横屏,分辨率不低于1080P,码流不低于5M,格式为MP4,时长在30秒至180秒,视频画面清晰连贯,色彩自然,无杂音。
2
参赛作品的内容健康向上、较为完整,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能够引起受众共鸣。
3
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评资格。
4
参赛作品不得加水印,已获奖作品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七
参赛方式
参赛作品上传至“山海万象”新闻客户端云平台。请将此文分享到微信朋友圈并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参赛;
或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填写参赛信息并上传作品。

八
奖项评选
1
本次作品评奖采用线上线下评比办法,专家评比得分占60%,网络投票得分占40%。网络投票网址见“山海万象”新闻客户端公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
奖项设置如下:
一等奖1名:10000元
二等奖5名:各3000元 (其中有关东红集团内容奖项1名)
三等奖8名:各1000元 (其中有关临港产业企业内容奖项1名)
入围奖16名:各500元
3
参赛需下载“山海万象”新闻客户端,所有参赛信息、投票通道、获奖结果等将在客户端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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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注册APP后,在首页“推荐专题”中点击“鹤浦东红杯短视频大赛”,即可进入大赛专题。
获奖作品将在“山海万象”新闻客户端、“中国象山港网站”微信视频号进行展播。
注意事项
1.参赛者有义务保证拥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如参赛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参赛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主办方根据需求,享有对参赛作品的复制权、放映权、网络传播权以及对各种作品进行汇编再剪辑的权利。
3.参赛作品提交后不作退还处理,请参赛者做好备份工作。
4.本次大赛联络人及联系电话:陈老师,13586813778。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