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解决我县企业用工短缺问题,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经县政府同意,采用省外包车集体接送的方式解决员工的交通问题,现将工作流程公布如下:
1.企业应积极做好员工返象动员工作,针对省外员工较多且返象存在困难的,向所在镇乡(街道)或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督促员工办理当地规定的健康证明和浙江健康码(甬行码)。
2.镇乡(街道)或园区(主管部门)负责辖区企业返象员工统计、汇总,以所在县为单位列出返象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家庭地址、手机号及企业联系人(详见下方表格1),并将名单报至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专员(详见下方表格2),暂无专员的统一报县就管处主任陈峰(联系电话:13566502568,短号662568)。
3.县人社局负责联系县防疫指挥部和当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专员接到20人以上镇乡(街道)、园区(主管部门)提出的企业员工返象申请后,联系县防疫指挥部向省外各县(市区)防疫指挥部发送函件,县人社局向省外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发送劳务协作的函件。
4.企业取得省外各县(市区)函告认可后,可采取包车方式接回员工。一般委托省外各县(市区)的交通运输公司,双方签订运输合同,租用当地车辆接回省外员工;当地无法委托车辆的,企业可委托我县的运输企业,双方签订运输合同,将返象员工名册报至运输企业办理交通营运证。交通运输费用由企业(多家公司拼车的由人数较多的企业为主牵头)先行支付,经申报后由县财政按运输费的三分之二予以补助。
5.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专员和镇乡(街道)或园区(主管部门)应及时掌握省外包车的人数、行程动向等情况。
企业省外员工包车返象名单汇总表
(样表)

县人社局就业服务专员联系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