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新力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推出,是贯彻落实《加强源头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象山试点工作方案》县委办〔2020〕26号文件精神的重要抓手,实现了在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覆盖,有效发挥了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凝聚起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县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律师分会会长、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主任许见红和县新联会理事厉旭担任“象漂之家”法律服务工作站的法律顾问,工作站将提供法制宣传、矛盾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办理等公益服务,力争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打造全县一流的法律服务工作站。

会上发布了《在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自治二十三条》即“象漂”自治二十三条,是首份出台的影视行业从业人员自治约定,对“象漂”群体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等方面进行了约定,引导在象影视行业从业人员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群体自治。会议还举办“象漂说事”活动,围绕工作生活中遇到的矛盾纠纷和涉法类问题,群体自治及参与乡村治理等方面的进行探讨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