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象山县内、县外象山籍海鲜餐饮企业(店)
2020年11月2日上午11:30
(计划每年开展一次,择优评定若干家)
2、餐饮经营面积原则上要求200平方米以上,经营时间满2年以上,食品安全等级在B级(含B级)以上;
3、店内经营象山海鲜特色菜肴,菜品具有一定的象山地方传统风味,追求研发创新,具有良好的信誉口碑;
4、点餐、就餐区域环境卫生规范,并具有鲜明的象山地域特色或象山海鲜文化等装饰元素;
5、能积极做好文明餐桌落实工作,倡导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
6、能积极主动参与政府部门举办的各类节庆、对外推广宣传等活动。

2、评定方式
由县商务局、县旅游发展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餐饮协会等单位组成综合评定小组,采用资料审核、现场调研或网络投票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定,并将评选结果发文公布。
3、奖励形式
对评选出的年度象山海鲜美食体验店进行授牌,并在政府部门今后举办的各类活动中予以重点推荐,集中展示宣传,优先享受各类奖励扶持政策。

来源 象山商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