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胡耀邦视察象山
1985年12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赴大陈岛途径象山视察,中共浙江省委书记王芳及中央办公厅副主任温家宝等陪同。上午9时25分,胡耀邦一行,轻车简从,抵达东谷湖宾馆,40分钟后奔赴大陈岛。在这短暂的停留时间里,胡耀邦求真务实,抓紧工作,细致地向县委、县政府负责同志询问象山县域情况,座谈经济建设和对台工作,整整占去半个小时。之后,又与相关同志进行合影留念。
座谈会上,对于象山1986年工农业生产发展计划增长百分之十五,远高于全省计划增长百分之十这一情况,胡耀邦指示,只要不突破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消费基金额度、信贷计划、外汇使用指标,注意两个效益,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就行。在详细了解象山接待台湾渔民等对台工作情况的基础上,胡耀邦要求,在加强来象台湾渔民供给保障服务方面,除供应日需品外,还可以提供“如浙江丝绸、檀香扇、宜兴茶壶、青田石刻等”旅游纪念品;要接待好回乡的象山籍台胞,“你们叫回来的人捎信,带点礼物去……”此外,胡耀邦还对运输搞活流通和水产品等外销日本方面工作上提出建议:船运要把“把多余的物资运出去,把缺少的东西运进来”;“水产品要注意保鲜,将来还可运到新加坡、马来西亚,不要专门外销,还可销到内地去。”胡耀邦的谈话内容广泛,寓意深刻,为象山以后工作提出了重要的指导思想,指明了前进方向,体现了他对建设新象山的殷切期望,使象山人民和广大党员干部受到极大的思想教育、鼓舞和鞭策,增长责任感和紧迫感。
胡耀邦途经象山视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这不仅是象山党史的一件大事,也是象山历史的一件大事,将永载史册。
一审:应霞艳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