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精神,经县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符合2021年秋季象山中心城区的第三批新生(企业人才、务工、经商、随迁子女、插班生等)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7月15日——7月19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如若姓名、务工、经商、持《浙江省居住证》等报名信息输入有误或有疑问,请在公示期间向县教育局城区招生办(一楼)反映,地点:靖南大街304号南康弄2号,联系电话:65658847。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1. 此公示信息仅为报名信息公示,以方便家长核对信息是否有误或遗漏,尚未涉及学校的录取安排;
2. 此为第三批公示名单,对象为非丹东、丹西街道户籍但符合人才政策,或在丹东、丹西街道务工、经商,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生,以及申请回城就读的插班生。(第一批户籍生、第二批房产生公示名单详见7月8日、7月12日公示)。
3. 学校录取通知时间:8月25——8月31日,将由录取学校通知新生办理报名注册手续,城区招生办不再另行通知。
4. 录取办法:根据《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号)文件规定,新生监护人为象山引进人才、企业高管,或在中心城区经商(象山户籍)、务工(象山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市民家庭(非象山户籍)等符合《象山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象政办发〔2016〕199)相关条件的适龄儿童,将视中心城区学校学额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说明:
点击本文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查看《2021年秋季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审核通过名单(象山户籍,务工或经商)》、《2021年秋季中心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信息审核通过名单(非象山户籍,企业人才或持《浙江省居住证》)》、《2021年秋季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信息审核通过名单(象山户籍,务工或经商)》、《2021年秋季中心城区初中一年级新生信息审核通过名单(非象山户籍,企业人才或持《浙江省居住证》)》、《中心城区小学、初中回城就读信息审核通过名单(插班生)》,文件提取码:AZxG(不分大小写)。

来源:象山县教育局
一审:应霞艳
二审:方子龙
三审:吴启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