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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戚家·聚焦】10月1日起 在朋友圈里卖私房菜、土特产得办证了

【戚家·聚焦】10月1日起 在朋友圈里卖私房菜、土特产得办证了 宁波戚家
2015-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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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由于其修改力度之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被称为“史上最严

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由于其修改力度之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如果网络店铺里既出售初级农产品,又出售预包装食品(商品包装有QS的),那就必须要上传食品特种经营资质证明。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总局近日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更是对网络订餐戴上了紧箍咒。

新法>>>

消费者权益受损,可向第三方平台索赔

新《食品安全法》规定,网络食品生产经营者必须持照经营,同时,提供生产经营的第三方平台有审核经营者证照的责任。也就是说,第三方平台要对入网的食品经营者做三件事:实名登记、明确责任、审查许可证。


现在许多网络平台上卖的食品可谓鱼龙混杂,消费者在网购中买到不合格产品,大多数人只能自认吃亏。新《食品安全法》将对网购食品监管混乱的现象带来改变: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食品,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可以向入网的食品经营者或食品生产者要求赔偿,或向第三方交易平台索赔。

新《食品安全法》还提出要建立“首负责任制”,即消费者向生产经营者提出赔偿要求后,生产经营者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先行赔付。大大加强了对消费者的保护力度,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管理,对上游供货、下游经销环节严格把关,形成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机制。


另外,网络第三方订餐平台也将被规范,食药总局近日发布的《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防范微商制售的食品安全风险提供了监管标尺。


《办法》规定,凡是通过互联网销售食品(含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的经营活动都属于网络食品经营,网络食品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也就是说,如果你在朋友圈里卖私房菜、土特产,也要办证了。

现状>>>

朋友圈里卖产品的,多无相关证照

尽管新《食品安全法》实施在即,但记者在调查中却发现,一些网络店铺并没有主动出示证照的意识,而在微信朋友圈的微商群体中,出示证照与办理证照的意识更弱。


“微信朋友圈里做生意的,兼职不少,拿了货就在朋友圈里卖卖,不一定有经营实体。”李先生销售罐装核桃有几个月了,他告诉记者,他也是在近期才开始售卖产品,也只是当成一个副业来做。“在朋友圈里做生意是件很方便的事情,只要将核桃的照片、相关信息上传,再喊大家来买。”李先生说,“每天傍晚将顾客订的货发出去,一单生意就算做完了。”


李先生在朋友圈中的生意非常好,每天都能接到大量的预订。

尽管照片中出售的产品上印有标签,标签上有各种相关的信息。但当记者问“你是否具备食品经营许可或者备案凭证”的问题时,李先生坦言,“没有”。


昨天下午,记者随机点开了卖石榴、月饼、蛋糕等淘宝网食品专栏中的10多家店铺,并没有看到食品安全许可证的相关标志。相比购物环节的有问必答,记者此次询问食品安全许可证的问题,基本没有商户的回应。


记者还联系了宁波本地的多家烘焙店,询问对方是否有相关证照,有的卖家回答说,私家烘焙在网上销售,没有经营实体没有证照;有的卖家表示自己有实体店,证照齐全,但当记者要求看一下时,对方迟迟没有回音。


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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