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针对大气、水、土壤污染问题,“大气十条”、“水十条”分别于2013年、2015年发布实施。此次出台的“土十条”圈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和部委分工。
“土十条”提出:
“土十条”提出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目标:
“土十条”确定了十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二是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
三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
五是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严控新增土壤污染。
六是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七是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改善区域土壤环境质量。
八是加大科技研发力度,推动环境保护产业发展。
九是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十是加强目标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土十条”提出,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加快推进立法进程方面:
“土十条”还要求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产粮(油)大县、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
“土十条”提出,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
来源:中化新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