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出台十六条措施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12月5日,中国证券报记者获悉,海关总署正式出台《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通关便利十六条措施》。海关总署综合业务司副司长林少滨在媒体吹风会上表示,《措施》针对当前外贸企业的焦点、堵点和痛点问题,提出一系列针对性帮扶举措。
十六条措施主要围绕“四个聚焦”展开:
聚焦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增量
措施重点支持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包括扩大跨境电商零售出口及网购保税零售进口跨关区退货试点、全面推广跨境电商税款担保电子化等;推动保税维修、再制造和供油等“保税+”新业态发展,助力挖掘外贸增量。
聚焦外贸优进优出稳存量
在进口方面,将深化能矿产品和农食产品检验改革,扩大矿产品目的地检验范围,并加快肉类、水产品、乳品等民生产品准入进程;在出口方面,进一步便利汽车及特色农食产品出口,推进“批次检验”试点工作,并强化对外注册推荐,巩固外贸基本盘。
聚焦企业降本提效激活力
相关措施旨在帮助企业提升通关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例如,强化AEO企业便利措施落实、建设优惠原产地服务平台、推动RCEP等自贸协定高水平利用,并落实重大技术装备税收优惠,支持先进技术设备进口。
聚焦跨境贸易便利提效能
十六条措施还包括优化通关流程、提升物流效率等内容。如推进铁路快速通关、“组合港”、“离港确认”、“联动接卸”等业务模式优化升级;同时深化“远程属地查检”、“批次检验”等监管改革,并加快推进智慧口岸和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建设。
这些措施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口岸营商环境,增强外贸企业信心,助力稳订单、拓市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