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严重违纪”将员工解聘
员工反驳:和同事说话也算违纪?
2025年1月,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的技术工程师小林(化名),结束驻外项目,回到南京分公司坐班,处于自主学习、等待新任务的“空档期”。每天按时上下班,主动做调研并汇报进展。
2025年2月13日下午5点多,小林突然被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当场解聘,并要求一小时内办完全部离职手续。
直到对簿公堂时,公司声称十几段没有声音的监控视频是开除小林的“摸鱼罪证”,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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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 离座9分钟,看手机,和同事说话4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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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3日: 离座15分钟,上、下午跟同事聊天各15分钟,提前3分钟收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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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 延后8分钟开启电脑,查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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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6日: 离座14分钟,看手机,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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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电脑黑屏静置28分钟,提前4分钟离开工位。
法院判决:未达“严重违纪”程度
公司支付赔偿金10.8万元
本案二审法官在判决后表示,技术能记录外在行为,却无法评判主观动机。企业试图通过不间断监控,把员工死死固定在工位上,既不现实,法律也绝不赞同!
(总台央视记者 杨滢)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综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