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相关物项的出口精准管控,本公告将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起正式实施。现就公告背景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公告出台背景
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与海关总署联合发布 2026 年度《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目录》,对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海关总署据此明确车床、铣床、磨床及相关生产设备的出口申报要求,旨在引导企业合规如实申报。
二、公告主要内容解读
(一)明确货物范围
本公告所指物项包括:车床、铣床、磨床及具有类似功能的材料加工生产设备。具体界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两用物项出口管制清单》中,用于切削或切割金属、陶瓷或复合材料,且根据制造商技术说明书可配备沿 2 个或以上轴同时进行“成形控制”电子装置的机床及其组合等相关物项。
(二)明确申报要求
1. 加强物项识别:出口经营者需如实申报货物是否属于管制物项,并按要求在备注栏填写相关信息。
2. 规范商品填报:
- 一般贸易:对照“规范申报类别”,在报关单“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栏据实填报(相关要素可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查询)。
- 快件与跨境电商:在 C 类快件报关单、跨境电商申报清单“规格型号”栏的“其他”项中,据实填报物项名称及描述(含特性、用途等)。
- 税号要求:跨境电商申报清单不得使用简化申报模式(仅申报前 4 位),必须申报完整税号。
3. 企业信息填报:各类单证中须填报境外收货人中文或英文全称。跨境电商申报清单需填报境内生产厂家或销售单位信息,严禁以电商平台或代理企业名称替代。
4. 随附单据提交:申报报关单时,应上传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单据;C 类快件报关单可通过纸质或光盘方式提交;跨境电商清单无需随附上述资料。
5. 数据一致性要求: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并与合同、发票、技术资料及物流信息保持一致。若被海关质疑,企业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此外,公告亦明确了货物出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的申报规范。
(三)填报内容示例
1. 备注栏填报:除按常规规范填报外,需在“备注”栏注明:“第 1 项货物出口管制编码:2B201.a"或“不属于出口管制物项”,并随附合同、发票、技术资料等单据。
2. 要素逐项填报:先填报商品 HS 编码,随后按照“单一窗口”系统提示,逐项录入“禁限管制识别码”和“禁限管制申报要素”,明确具体特性指标。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