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临海市桃渚镇龙湾兴村村民杨先生反映,村里自来水改造项目施工时,由于施工方未做相关的防护措施,导致他83岁的母亲摔进了泥沟,造成右腿髌骨骨折。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多次,均未达成一致意见。
自来水公司挖泥沟
老人摔伤
杨先生说,今年10月份,村里自来水改造项目施工,道路被挖开,很多地方都是约1米深的泥沟,给村民出行带来了很大不便。
杨先生的母亲今年83岁,独自一人居住在村部边上。11月4日早上,老人去村部量血压、测血糖,回来时,不慎摔进了泥沟,被路过的邻居扶上来。
施工方:为了防护设置了土堆
“施工时,我们把泥巴堆泥沟旁,就是起到防护作用,而且我们工人都在规劝村民不要从这里经过。在村里施工,没法做防护措施,不能不让村民进出啊。我们只能是尽可能快地施工,尽可能早点恢复。”施工方负责人说。
经过调解
施工方先行支付1万元
律师:施工方应承担责任
浙江海贸律师事务所曹理尚表示:施工方在道路上施工,理应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以保障行人和车辆的安全,这样,他们可以免除责任。把土堆堆在沟旁,不能视为防护措施,因此,施工方应对老太太的受伤承担责任。此外,老太太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她的子女无需承担责任。关于老太太的护理费问题,要分情况而定。如果家属作为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关于老太太的误工费问题,不能简单地以年龄为评判标准,而是以老年人实际有无收入来源为评判标准。如果杨先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母亲在家从事渔网制作工作并有经济收入,那么他可以主张误工费。目前,对老太太来说,摔伤时间不长,建议等后续的治疗基本上稳定了,再谈赔偿问题。

2023-11-29
2023-11-29
2023-11-29
作者:章韵 金翔宇
编辑:金子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