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继续巩固住院待遇水平,稳步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全面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政策落地落实;
合理确定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大病患者高额医疗费用精准保障;
将产前检查费用纳入门诊保障,合理提高住院分娩生育医疗费用保障水平。

2024-08-26
2024-08-26
2024-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