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职工疗休养政策已经发布
一起来看政策要点解读
2026年椒江区职工疗休养工作,继续执行《台州市职工疗休养工作管理办法》(台总工〔2025〕8号)的各项规定。
疗休养活动面向全市广大职工,并优先考虑脏、苦、累、险、劳动强度大岗位的一线职工,以及各类先进模范人物。
一般情况:每年组织一次,时间一般不超过5天(含在途时间)。
赴对口支援(合作)地区:经本单位同意,可利用双休日、节假日统筹安排,但总时长不得超过9天(含在途时间),且不得补休。
重要提醒:若单位承担5天以外的疗休养费用,该参加人员在3年周期内仅可参加一次省内疗休养活动。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疗休养经费可按不超过3000元/人·年的总额标准,凭据在单位福利费中列支,报销标准不超过600元/人·天。
国有企业疗休养标准参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费用根据财务规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其他企业单位职工疗休养费用标准由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决定,在成本费用中列支。
各单位年度疗休养经费总额保持不变。
(一)主要范围
五省一市: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即浙皖闽赣国家生态旅游协作区、长三角地区)。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四川省、重庆市、吉林省、西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青海省(即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地区)。
(二)鼓励优先选择
台州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合作)区域,包括:重庆市涪陵区;四川省甘孜州、南充市;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师阿拉尔市;青海省海西州;吉林省通化市。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合作)地区名单将随上级安排自动调整。
(三)组织原则
跨省疗休养:应在一个省域内进行,按“一地多点”原则开展。赴上述6个对口省(自治区、直辖市)需在当地住宿至少一晚(高原反应等身体原因除外)。跨省疗休养参加对象3年内不重复安排。
省内疗休养:应在一个市域内进行,按“一地多点”原则开展。
台州市内疗休养:可分为两个时段进行,多点多地灵活开展。鼓励到山区海岛县开展疗休养活动。
集体组织为主:原则上需集体组织,统一安排。基层工会可自行组织,或依法依规委托承办单位承办。
允许跨单位拼团:支持不同单位职工拼团出行。
支持家属随同:职工直系亲属可随同参加。符合疗休养条件的亲属,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不符合条件的亲属,需与承办单位订立旅游合同,费用自理,责任自负。
必须网上报备:所有疗休养活动开展前必须通过“台州市职工疗休养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备,报备记录是财务报销的重要依据。
安全保障:组织方或承办单位必须为每位参加职工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严守财经纪律:严禁以现金、实物、消费券、购物卡等形式发放疗休养经费。严禁虚开发票、套取现金等弄虚作假行为。
严守活动纪律:严禁冒名顶替参加。严禁未经单位批准自行出行。坚决禁止以疗休养为名组织公费旅游。
校对:冯丽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