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过斑马线的时候,有机动车主动让行吗?
您过十字路口的时候,有行人闯红灯吗?
在路边,有机动车乱停吗?
我们对不文明行为能做些什么呢?
接下来这些不文明行为都要予以处罚啦!
龙凤区将进一步强化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工作,相关职能部门也将加大对不文明出行行为的执法力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从杜绝此类陋习开始,践行文明公约,争做文明大庆人,共同维护有序、文明、美丽的城市形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可以对以下行为予以处罚。
一、机动车
1、斑马线不礼让(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记3分罚款100元。
2、乱停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罚款150元。
二、非机动车
1、闯红灯、乱穿马路(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违反规定载人的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时不下车推行的;有人行横道时,非机动车不从人行横道横过机动车道的;有行人过街设施时,非机动车不从行人过街设施横过机动车道的),罚款20元。
2、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罚款10元。
三、行人
1、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罚款10元。
2、闯红灯,乱穿马路(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不按规定横过机动车道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罚款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