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学年第3学期学生补考安排结果
各教学院(部)及相关单位:
为了做好2016-2017学年度第3学期开学初补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加考试的学生必须具备补考资格且已完成补考报名。
2、学生必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不能使用一卡通等其他证件参加考试。
3、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考试,错过考试由学生本人负责。
4、补考成绩由命题教师负责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小于60分的按实际分数录入;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的均按60分录入;并由系统导出打印2份成绩单,送交学生所在院部。缓考学生的补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缓考学生名单见附件2)。请各位教师最晚于2017年3月7日24:00前将所有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以免影响本科生学业预警工作。
5、试卷题头为:2016-2017学年第3学期XX课程补考考试试卷。
教务处
2017年2月23日

祝福大家补考过过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