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海关核销联
5月29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9年93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
关务小二5月29日,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2019年93号公告,决定自2019年6月1日起,全面取消报关单收、付汇证明联和办理加工贸易核销的海关核销联。
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和加工贸易核销业务,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并加盖企业公章。




来源:上海海关12360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