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正在征求公众意见,提交意见的方式如下:
我已经在民政官网提交了自己的意见,可以给大家参考,总共6条。
1、建议删除《规定》第二条中“并遵循管理费用、募捐成本最必要原则,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开支。”
“最必要”这一判断非常主观,缺乏量化标准。同时,我们已经进入了富裕时代,“厉行节约”和“减少不必要的开支”会限制慈善组织在公益传播方面的投入。目前,公众对慈善缺乏必要的了解,正是因为传播和倡导不足。如果进一步削减相关投入,不利于慈善文化的普及。此外,节约和减少开支也会导致慈善组织无法提高工作人员待遇,难以留住人才,并限制对慈善创新的投入。任何事情要取得好的结果,都需要投入成本。“为爱发电”、公益免费,并不值得提倡。很多基金会的账面上已经沉淀了太多捐赠,这项规定不利于社会捐赠的流动和使用。
2、建议在《规定》现有第三条之前,增加对慈善组织收入的定义,明确哪些收入属于募捐收入,哪些不属于募捐收入。具体可参照《慈善法》等相关法规。
3、建议删除《规定》第六条中“其中,募捐活动中涉及本组织场地设备和工作人员的相关费用,不得列入募捐成本;”理由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4、建议在第六条中增加对募捐活动的定义,明确如何界定募捐活动,包括线上和线下等。
5、建议《规定》第八条增加:有公开募捐资格的基金会、社会组织和社会团体,如果本年度总收入低于上一年度,则年度慈善活动支出不得低于本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七十;年度管理费用不得高于本年度总支出的百分之十三。
考虑到2025年及以后,慈善组织可能会面临收入下降的情况,应适当放宽对慈善组织年度支出的要求,以本年度收入作为核算基准。
6、建议将《规定》第十四条“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当年募捐收入的百分之三”修改为“慈善组织的年度募捐成本不得高于当年募捐收入的百分之十”。
理由:募捐活动除了获得收入外,也是公益传播和倡导的重要方式。不能将募捐活动仅仅视为获取募捐收入,应鼓励更多线下和线上募捐活动,积极向社会倡导公益慈善理念,这样才能让更多群众参与到公益慈善中来。10%的由来,参考抖音和视频号等内容平台的获客roi比例,建议在10%和15%之间。慈善组织及其管理部门应该主动促成和倡导更多的人参与慈善,而不是只会削减开支,因噎废食。
⚡️
如果你对这个规定有自己的意见和看法,可以去官网登录民政部网站(网址:www.mca.gov.cn),点击首页上方导航栏“交流互动”,进入“征求意见”栏,(随后点击《民政部关于〈关于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提交意见。
不管是不是有用,总要先做了再说。也可以复制或者修改我的建议去提交。
这两篇延伸阅读,你应该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