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洁宣传日
牢记初心、紧守红线,是我们始终坚持的奋斗底色。
为进一步弘扬集团廉洁作风要求,牢固树立廉洁意识,多部门共同决定将每月9日定为“九牧廉洁宣传日”,结合集团重大活动、社会普遍关注事件,对内进行廉洁宣传。
10月9日是九牧集团第八个“九牧廉洁宣传日”,今天与大家分享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相关知识。
案例分享
案情简介<<<<
被告人覃某在A公司担任销售文员。2021年8月至11月间,被告人覃某通过文员要使用公司微信号与客户联系,进行接单、收款、催账的职务便利,让10名客户将公司货款转账至自己的支付宝、微信供自己使用,侵占公司货款共计人民币171713.1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应予处罚,判处覃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责令覃某退赔违法所得至A公司。
警示
触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集中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核心部门工作人员,他们通过隐瞒收入、虚构支出、直接侵占保管的财产等方式,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此行为不但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失去自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职务侵占是广大从业人士工作中不可逾越的红线!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利剑高悬,警钟长鸣。
心存敬畏,与法同行。
让廉洁之风吹遍九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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