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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篇 | 职业生涯中如何防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离职篇 | 职业生涯中如何防范商业秘密法律风险? 九牧集团法务部
2024-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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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篇】



1、做好脱密管理和涉密信息、载体的归还等交接工作


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的,情节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风险提示:

正式离职前,员工应配合企业完成与保密义务有关的各项流程和手续。一是书面登记并说明其在职期间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内容并根据企业要求签署保密承诺书,履行保密义务;二是配合企业对涉密设备、涉密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按要求返还、销毁并做好台账登记,不得私自留存或备份,以防为商业秘密的非法披露创造条件;三是遵守职业道德,做好业务交接。如员工负责对外业务,还应向有关客户、供应商、合作单位等告知并做好交接工作,因擅自将业务和客户带至新企业致使原企业遭受损失也可能面临侵害企业经营信息的风险。



2、按约定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风险提示:

在原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员工可能与企业签署竞业限制协议,上述人员离职后的再就业方向将受到该协议的限制。因此,员工在离职前应再次向企业确认离职后竞业限制协议是否生效,如果生效,则应关注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地域、期限、违约责任等具体事项。



3、不得将来源于原企业的涉密信息向新企业提供或对外披露


法律规定: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经营者及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款 明知前款所列行为,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以侵犯商业秘密论。


风险提示:

员工离职后到其他企业任职的,不得使用原任职企业的涉密信息,或者在与原同事交往过程中以任何方式获取原就职企业的涉密信息。未签署竞业限制协议或竞业限制期限届满的离职员工,如在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任职,或者自己创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不得使用原任职企业的涉密信息、高薪挖角原企业员工以获取涉密信息或者利用在原企业的人脉关系唆使、利诱他人协助获取涉密信息。违约向他人提供涉密信息的,将构成共同侵权甚至犯罪。



典型案例



案例六

李某、周某侵犯加油枪技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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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经营期间,组建研发部门自行研制甲型加油枪产品,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A公司的商业秘密。2010年5月、2013年4月,A公司分别与李某、周某签订《劳动合同》《知识产权、保密及不侵犯协议》等文件,该文件不仅对公司的商业秘密的范围、保密措施等均作了规定,并且对离职后的保密义务作了约定,两人在签订上述文件时均承诺遵守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期间,李某先后被任命为A公司工程师主管、机械工程经理,周某被任命为机械工程师。2015年11月、2015年12月,二人先后离职,共同成立B公司,后二人违反与A公司的保密协议,利用掌握的A公司甲型加油枪的技术信息和图纸,委托C公司等加工商制造加油枪枪体及零配件,再利用上述技术信息进行组装,生产乙型加油枪对外销售。经审计,2016年4月至2018年2月期间,B公司共生产乙型加油枪2500把,非法获利人民币110余万元,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140余万元。


二人到案后以B公司的名义向被害单位A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80万元。


2020年6月,李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肆拾万元;周某因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案例七

蔡某侵犯商品价格信息、库存信息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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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整合了商品的价格信息和库存(在库和拟到库)信息等经营信息用于商业运营,并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约定所有关于耐某公司的项目和内部信息均属保密信息。蔡某于2018年起设立并经营“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明知他人违规从耐某公司内部网盘下载上述经营信息,仍然付费购买,并在其经营的微信小程序上使用,同时收取相应会员费营利。经鉴定,耐某公司商品的价格信息和库存(在库和拟到库)信息,均属于不为公众所知悉的经营信息,“折扣店扫货”微信小程序、蔡某手机内相关电子数据等,与耐某公司经营信息实质相同。截至2020年12月,蔡某违法所得数额共计90余万元。


2021年4月26日,蔡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九十六万元。


来源:浦东检察,若涉嫌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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