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给他人,有借无还
网上购物,付了钱没收到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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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掌握“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的信息呢?

在被告是自然人的情况下,除失信被执行人等特殊情况,因个人信息保护要求,一般无法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个人信息。对已有信息进行整合梳理,或许能帮助我们获取到一定的被告身份信息。
以常见的民间借贷为例:如通过线上转账交付款项,转账时掌握对方银行账号/支付宝账号/微信账号,可进一步申请线上转账平台的支付凭证或者回单,掌握对方的姓名等信息。部分支付平台,转账款项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人工客服申请身份披露,按要求提供相应的信息即可。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民事诉讼调查令的实施意见(试行)》(闽高法〔2017〕15号),依据该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通过正常的调查取证途径无法自行调查取证,在立案、审理、执行阶段,经当事人或代理律师申请,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可以签发调查令,由持令律师在人民法院授权范围内向协助调查人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令,应当提交申请书,当事人委托律师的代理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指派律师函,申请律师的有效执业证书。
申请调查令需经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由合议庭、独任审判员或者执行法官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的理由、申请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申请调查证据的范围及与案件的关联性等进行审查。经审查确有必要,人民法院将签发调查令,反之将不予签发调查令。
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律师可以持令取证,因此采用该方式需要委托律师处理,会一定程度增加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