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货物流补贴工作方案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诏安工业园区、金都工业集中区管委会及电商企业: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256号)和《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指引〉的通知》(闽商务电商〔2016〕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电商发展实际,根据《诏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诏安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要求,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上行物流快递价格低于或与同等区域主流电商平台的价格持平。为加快推进示范创建工作,落实电商快递物流成本降低,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典型示范、打造特色”为原则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政府引导:完善政策、优化服务、加强监管,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开放、包容、公平和高效的政策和营商环境。
市场运作: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突出市场主体的地位,提升农村电子商务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典型示范: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扩大示范效应,推动电子商务应用成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打造特色:发挥农特产品的资源优势,打造本地优质品牌;以农特产品供应为突破口,建立电商产品供应体系。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本地电商企业进行补贴,进一步降低电商销售物流发货成本,提升竞争优势,激发本地企业和广大社会青年开展网络销售的积极性,扩大我县农产品网货化及农产品上行的影响力,促进全县特色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提升。
三、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1、漳州市依法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公司地址为诏安县域内
2、网络线上电商平台销售诏安县农副产品
3、发件起始端与发件公司为诏安县物流快递公司
4、可提供快递物流单号与电商网络平台交易数据
四、补贴条件与标准
由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管,《诏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项目》“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中标单位负责具体实施,集县内多方资源共同实施农产品物流价格激励措施。
补贴条件:
针对线上电商平台销售诏安农副产品、发件起始端为诏安县域内发货,且通过诏安县物流快递公司(快递包裹数纳入诏安快递数据统计的企业),发货单量满足全年发件量5000~29999单、30000~49999单、50000单(50000单以上按照50000单的标准实行)、分别给予每单0.5元、0.8元、1元的激励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上限激励金额不超10万元)
补贴标准对照表
诏安县快递物流企业联系表 诏安县快递物流企业目录
五、经费安排及补贴要求
(一)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电商物流补贴总金额为60万元。采取申请、审核、补贴的方式进行评定补贴。补贴经费从《诏安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项目》“县、乡(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分项目资金中列支。
(二)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重点与我县电商扶贫相结合,补贴范围:青梅、八仙茶、水果、海产品等特色农产品。
六、申报材料
(一)材料格式
申报材料按统一封面格式(附件一)、A4版面简装成册(内容各部分请用红纸页隔开),加盖骑缝章。
(二)材料内容
1.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附件二);
2.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货物流补贴申报表、附表、佐证材料(附件三、四);
3.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证照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2020年无欠税证明或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
以上所有复印件需加盖申报企业、单位公章。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向三级物流体系中标单位提交申报材料。
(二)评审。由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和有关文件规定,组织人员进行评审。
(三)项目公示。对评审合格的项目,于评审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进行公示。
(四)资金拨付。根据评审结果拨付资金。(资金由三级物流体系中标单位在接到评审完成结果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拨付)
八、申报时间
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时间周期为1年,物流业绩计算从2021年6月15日至2022年6月15日。
电商企业申报时间截止为:次年7月15日。
逾期未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本政策执行1年,自2021年6月15日起起至2022年6月15日。
九、申报材料说明
基本申报条件和材料
1、在漳州市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法律法规,账证健全、依法纳税、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申报截止日之前未在“信用中国(福建)”网站上查询到黑名单记录。
3、申报材料请用A4纸打印简装成册,加盖边缝骑缝章报送至诏安县南诏镇玉峰西路360号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人:方焕 联系电话:19905907379
十、工作要求及责任追究
(一)规范操作、严格管理。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对促进农业产业及县域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补贴必须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和本方案要求规范操作,严格管理,阳光实施,确保快递物流补贴政策顺利实施,确保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对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发挥推动作用。
(二)明确职责,加强监管。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调好有关工作,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资金安全,使用规范。
(三)严明纪律,强化责任追究。操作过程中,严禁虚报交易单数量冒领补贴资金。对补贴发放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严防弄虚作假,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申请补贴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将取消补贴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企业责任。
(四)加强档案管理。建立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将申请补贴单位的基本情况材料、申请材料、资金拨付相关证明文件和依据等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补贴项目落实情况经得起检验。
十一、上行补贴落实
依托现有项目资源,设立专用于服务农产品上行补贴申报窗口,利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众号、三级物流体系车辆、各类营销活动、培训会议、电话通知等形式展开全面推广。
附件:
一、申报材料(封面格式)
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声明
三、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货物流补贴申报表
四、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货物流补贴申报表(附表)
五、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货物流补贴资金管理信息系统数据采集表
附件:诏安县农产品上行网络销售快递物流补贴申报材料(模板)(3)
诏安县电子商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