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店铺是否存在“脏乱差”?
餐饮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
今年以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从“点题整治”工作入手,运用“线上线下同步监管”,持续开展“舌尖上的安全”整治活动,落实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
“点题整治系列谈”第三期
看区市场监管局如何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规范入网餐饮服务经营
点题整治成效如何
让我们用“数据”说话
以“看得见”的成果提升群众获得感
今年以来,共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4836户次,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下线”或“置休”违法违规网店71户,发现问题线索103条,其中监督检查发现68条、群众投诉举报发现35条,共下达执法文书62份,立案调查48起。
监督检查的同时,充分发挥快检车的快速筛查作用,对外卖平台销量靠前的商家及“网红店”开展快检工作,共完成食品检测330批次,检测合格率98%,针对检测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举措
四个动作抓实整治工作
创新数字化监管新模式。围绕“餐饮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问题,联合湖里区妇幼保健院全省率先开发推出公众号预约办证平台,实现材料云端审核、号源灵活预约、到院轻松办证,提高日均可办理健康证人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办证通道,推进健康证数字化监管。
全面推行网络订餐“自查结果网上公示”,督促“网红店”及时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将自查情况拍照上传网络平台,对外公示食品安全情况及后厨经营管理情况。通过图片式自查结果网上公示的形式,督促经营者自律提升管理水平,主动接受广大消费者监督,保障食品安全。
约谈提醒压实责任链条。组织对网红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约谈,会上反馈检查发现的问题,强调做好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要求连锁企业总部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加强关键环节把控。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小吃店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在从事网络餐饮经营的过程中,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员工江某某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因当事人违反上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区市场监管局予以立案调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案发后,江某某按照要求办理健康证。
来源 |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