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正是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进修培训的高峰期。干部培训对于领导干部增长知识水平、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也是领导干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重要保障。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曲解培训本意,挖空心思搞变通,变换方式搞规避,借培训之机吃喝玩乐,偏离培训正途……
这种不正之风暴露出了
外出培训中制度执行不力
操作不规范、标准不严格等问题
必须严厉禁止
本期作风微课堂
我们一起学习一下
培训如何才能不违规问题~
01
党员干部培训纪律红线,千万碰不得
首先我们先要明确一下
在干部培训过程中
哪些事情碰不得
哪些是必须禁止的纪律红线?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
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
严禁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
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此外,还有严格遵守——培训住宿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除必要的现场教学外,7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
......
02
违规培训典型案例
超标准、超范围、重复列支培训费等
01
某群团组织在组织异地培训期间,超标准列支培训费1万余元,其中包括违规单独列支跨区域交通费,以及结算时没有扣除未发生的伙食费。此外该单位还存在会议、工会经费列支不规范问题。相关人员受到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处理。
02
某街道办事处在某旅游度假村举办培训会议,该街道办社区建设科原科长石某,购买价值人民币1万余元的土特产和价值人民币2万余元的商品发放给街道及社区工作人员,上述费用以培训费名义报销。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石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某区属事业单位主任林某,在区级某创业培训项目中,对培训费用支付等环节把关不严,出现重复支付培训费用问题。此外还存在拆分发票报销超标准接待问题。林某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变相公款旅游、借机旅游
01
某区属事业单位科员张某带队前往广东湛江等地考察学习期间,擅自改变行程,提前结束培训活动,游览深圳周边的饮食文化,深圳世界之窗景点,并用旅行社开具的虚构发票1.2万余元冲抵在深圳游览的费用,违规在单位报销上述费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02
某区教育局安全科原科长马某以参加校园安全培训为名,将某社会培训机构寄送的培训广告报区教育局签批后,带领局属7个基层单位有关人员抵达新疆,先后赴天山天池、吐鲁番等多个景区游览,行程长达9日。其间,马某等8人仅象征性参加了乌鲁木齐市某小学的讲座,且讲座内容与培训无关。返程后,上述8人公款报销了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马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其他违纪人员受到相应处理。
公款吃喝、违规饮酒、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01
某省举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6名党员领导干部在省委党校学员宿舍聚餐饮酒,该省省委委员、省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师某利用职权要求省政府机关食堂为其提供并安排公务车辆运送菜肴,次日一名干部在学员宿舍被发现死亡。师某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他人员受到留党察看、撤销党内职务以及政务撤职等处理。
02
某市委编办原主任顾某、市财政局局长笪某在参加市委党校举办的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外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顾某还邀请其他公职人员参加宴请。顾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笪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03
本市培训管理规定要注意哪些要点?
结合上述党员干部常见培训问题
我们再来了解一下
我市有关部门对各单位培训活动
和培训费管理使用情况
● 培训计划的编报是否符合规定;
● 临时增加培训计划是否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 培训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 培训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 是否存在虚报培训费用的行为;
● 是否存在转嫁、摊派培训费用的行为;
● 是否存在向参训人员乱收费的行为;
● 是否存在奢侈浪费现象;
……
暑期到来
许多党员干部选择
在这个时段休假外出旅游
但需要注意的是
身心放松了
纪律和规矩的弦不能松
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意识上坚决根治搭车旅游的“福利病”,从思想上主动净化味道不正的“培训圈”,做到清爽出行、干净培训,切莫在培训出行上触碰“红线”。
来源 |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