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本是日常生活中的人之常情,但有些党员干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有的借机敛财,甚至让“有心人”借机以随礼之名行行贿之实……以上种种严重背离我们党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光荣传统,不仅败坏党风,还带坏社会民风,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本期微课堂
通过剖析典型案例、
解答常见困惑、解读政策法规
为党员干部划清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的
人情与腐败界限
以案为鉴
答疑释惑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形式多样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
如何避免违规触纪呢?
接下来为您详细解答
如何区分正常人情往来和以“人情往来”为名借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正常人情往来以感情为基础,互相熟悉,且不存在请托事由,更多是一种礼尚往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一定的标准、数额界限;
➡违纪违法行为则以权力为基础、职权为纽带,是“以钱换权”“权钱交易”,往往明显超出正常往来数额范围。
如何理解“大操大办”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大操大办”——实践中多指宴请的人数多、排场大、标准高,奢侈攀比,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的生活消费水平。
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需要参照当地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风俗习惯、群众反映和社会影响等多因素综合分析判断。
实践中,有些党员干部思想上存在错误认识,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逃避监督和处罚,想方设法、变着花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有的在收礼登记簿上做手脚,剔除隐瞒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另造一本假账册;有的采取类似“见面会”方式,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收取礼金;更有甚者,化整为零,搞小规模、多批次操办,“耍花招”规避监督,突破纪律红线,破坏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政策法规链接
风俗人情不是破纪的挡箭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禁止党员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一起来学习吧~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条 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借机敛财或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直至开除党籍。
党员干部应把尚俭戒奢、崇廉拒腐作为价值追求,倡导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杜绝大操大办、互相攀比、铺张浪费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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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