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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岛正风”微课堂⑪|说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那些事儿

“鹭岛正风”微课堂⑪|说说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那些事儿 廉植湖里
2025-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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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人情社会,礼尚往来是人之常情。但是,如果其中掺入了公权力和私人利益,“礼尚往来”成了“利上往来”,传统礼仪也就变味了。

“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很多党员干部就是从战战兢兢收受烟酒茶、小红包开始,到肆无忌惮收受贵重礼品、巨额礼金,最后滑入腐败深渊。


这节微课堂

阿正小风来说说

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的那些事儿~


我们先通过以下案例来了解,哪些行为属于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01 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


案例: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知识产权局)原一级巡视员王某,先后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张某礼金1万元,接受张某为其支付沙发、茶几、大理石桌面等家具费用4万元。王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取消享受的待遇,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司法机关。

02 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礼


案例:某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某,举办个人“乔迁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人员礼金5万余元。李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03 微信转账违规收礼


案例:某市卫生健康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原工作人员张某,在驻政务大厅窗口工作期间,多次收受医疗服务机构经营者通过微信转账方式赠送的礼金共计1.9万元。张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4 快递邮寄违规收送节礼


案例:某市期货交易所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姜某,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通过快递寄送的月饼、茶叶等礼品,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中秋节等节日前后。姜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

05 违规公款购送节礼


案例:某市医疗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唐某,任该市某镇党委书记期间,违规安排下属使用公款购买价值7.7万元的土特产,赠送给相关公职人员。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党员干部的行为规范备受关注。针对日常工作中常见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小风继续为您深入解读~


如何把握“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情况?

这里是指收受或者赠送与执行公务存在关联、且与正常履行公务相冲突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所提供的名贵特产、礼品礼金等。重点在于是否存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是否对职务行为的廉洁性造成破坏。

这里的“可能”

主要体现为预防性,只要存在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就属于禁止范围,而不应等到已经产生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结果才进行处理。

是否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

要依据实际情况由党组织来认定,而非仅凭当事人的主观判断。


如何区分“正常礼尚往来”“违规收送”?

“正常礼尚往来”——一般是发生在亲友之间,没有明显超出当地正常的经济水平、风俗习惯、个人经济能力,且有来有往,没有特定的利益诉求;

“违规收送”——往往发生在上下级、管理和服务对象或具有其他利益关系的人之间,收受的数额相对较大,或者收送金额明显不对等,送礼一方往往是进行长期“感情投资”,以获取相关利益。


礼品登记与上交制度如何具体实施?有哪些注意事项?


登记与上交是刚性纪律

切勿抱有“私下留存”

侥幸心理!

点击图片查看具体规定👇


01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须登记上交。

02 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登记

03 按规定须登记的礼品,自收受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受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本人如实填写礼品登记表,并将登记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受理登记的部门可将礼品的登记情况在本机关内公布。

04 登记的礼品按规定应上交的,与礼品登记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登记的部门。



政策法规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财物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九十八条 向从事公务的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券)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  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三十四条收受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较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向公职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赠送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或者接受、提供可能影响公正行使公权力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必须严守公私界限,不该拿的钱一分都不要拿,不该收的礼再轻也不能收,时刻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坚决防范掉进礼品礼金的“陷阱”。






来源 |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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