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首页
大数快讯
大数活动
服务超市
文章专题
出海平台
流量密码
出海蓝图
产业赛道
物流仓储
跨境支付
选品策略
实操手册
报告
跨企查
百科
导航
知识体系
工具箱
产业园
更多
找货源
跨境招聘
DeepSeek
首页
>
学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
>
学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二)
德农牧业科技
2021-06-07
1
导读: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第十八条 禁止
第十七条 禁止在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区域生产、捕捞、采集食用农产品和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
第十八条 禁止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农产品产地排放或者倾倒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农业生产用水和用作肥料的固体废物,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九条 农产品生产者应当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农用薄膜等化工产品,防止对农产品产地造成污染。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德农牧业科技
牧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农业机械应用前瞻;饲料添加剂前瞻
内容
587
粉丝
0
关注
在线咨询
德农牧业科技
牧业科学技术研究与推广;农业机械应用前瞻;饲料添加剂前瞻
总阅读
417
粉丝
0
内容
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