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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泉州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学法︱泉州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德农牧业科技
2021-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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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细节管理专家!0595-22851909防非专家--生物安全体系专家政策解读丨泉州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细节管理专家!0595-22851909

防非专家--生物安全体系专家


政策解读丨泉州市“十四五”畜牧业发展规划




规划背景

畜牧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性、支撑性产业。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美丽生态畜牧业发展战略部署,进一步推动泉州市畜牧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要求,结合《福建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三五”规划》《泉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15—2020年》、生猪和禽类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意见等精神编制本规划。

按照“绿色兴牧、质量立牧、补链强牧、依法治牧”的总体要求和“致力于畜牧业‘五新’推广,做到生猪产业平稳发展,做强家禽产业,加快发展草食动物”的工作思路,以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高效发展、美丽发展为主线,实施“1358规划”。

"1358"规划
实现“一个目标”

以绿色引领、主体培育、补链强链、融合发展、提质增效,促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为目标。

优化“三大布局”

区域布局、功能区布局、产业布局,或产业集群、产业园区、产业强镇。

落实“五项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扶持、提供科技支撑、强化项目管理、加强依法治牧。

实施“八大项目”

畜禽养殖项目、畜禽保种项目、屠宰加工项目、饲料加工项目、三产融合项目、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技术推广项目和其它项目。


发展目标
推进畜牧产业转型升级

建立绿色循环发展机制

夯实畜牧业安全发展基础

全产业链融合发展水平实现优化提升


区域布局



禁养区



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规模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可养区



除禁养区划定范围以外的区域均为可养区,将禁建区调整为可养区或禁养区。

到2025年,全面完成规模化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推行节水节能降耗、绿色低碳建筑,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污染物实现零排放和少量的达标排放,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下养殖户完成粪污处理设施或储存设施配备,实现全量资源化综合利用。




产业布局



生猪产业

至2025年,采取“拆小建大”、标准化升级改造,生猪规模养殖场维持210-230家,总存栏量95万头(能繁母猪保底量9.5万头)、年出栏量达到152万头,占全市生猪出栏总量的95%以上。


其中,泉州北部生猪基地总存栏量10万头,东北部基地生猪总存栏量25万头,中部生猪基地总存栏量5万头,西南部生猪基地总存栏量10万头,西部生猪基地总存栏量10万头。

家禽产业

至2025年,全市肉禽出栏数达到3000万羽以上,禽肉产量4万吨以上;


蛋禽存栏690万羽,禽蛋产量12万吨以上;


其中,巩固发展泉州北部蛋鸡产业基地,总存栏400万羽;巩固发展泉州中、东部蛋鸡产业基地,总存栏200万羽;蛋鸭90万羽;肉鸽15万羽。

草食动物产业

至2025年,新增发展20万头(只)牛、羊、兔和晋江马等草食动物。

屠宰加工业

按照“扶大限小、减数控量、提质增效、淘汰落后产能”的原则,整合布局畜禽屠宰加工厂和肉品分割加工配送中心。


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整合布局1个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厂(常住人口100万人以上的,可设置2个)。


到2025年,全市生猪屠宰企业控制在15家左右,牛羊定点屠宰厂(点)1-2个、禽类屠宰厂(点)2-3个,肉品分割加工配送中心3-4个。

饲料加工业

引导饲料企业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


加快非常规饲料开发应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


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


培育推广优质牧草新品种,开发利用农作物秸秆,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购、加工、储运体系。


到2025年,在南安金淘、安溪官桥、德化浔中等乡镇新(扩)建1-2家饲料加工企业。同时,对现有14家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其中,配合饲料7家,鱼骨粉2家,豆粕1家,海澡粉单一饲料1家,二氧化硅、氧化锌、混合饲料添加剂各1家)实行规范化管理。


重点建设任务



提升现代畜禽种业竞争力



加强地方畜禽遗传资源保护




① 加强对我市金定鸭、莆田黑鸭、番鸭、德化黑鸡、戴云山羊、闽西南黑兔、闽南黄牛、晋江马等地方品种的保种工作,力争实现全市地方品种应保尽保; 在南安市、永春县等地新(改、扩)建1-2个标准化的水禽保种场;③ 加快德化黑鸡、金定鸭、永春白番鸭等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保种场建设,支持永春县、南安市等地建设家禽地方遗传资源备份场。

提升畜禽遗传资源供种能力




到2025年,优质家禽地方遗传资源供种能力提高15%以上,家禽良种化率达90%以上。

加快自主创新和转化推广进程




 加大畜禽品种研发力度,开展畜禽良种联合攻关; 巩固我市优势畜禽品种地位,挖掘国内外畜禽种质资源优势,加快自有新品种、新种质的培育、创制和工厂化生产能力,提升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核心种质资源自给率; 加快推进畜禽品种选育提高和配套系培育和推广进程。

推进优势特色畜禽种业发展




支持发展火鸡、珍珠鸡、雉鸡、鸵鸟、肉鸽、鹌鹑等特色畜禽和蜜蜂规模养殖,扩大种质资源群体,进行品种优选提高,逐步建立种质资源核心群,加快推进优势特色畜禽种业发展。“十四五”期间,特色畜禽产业产值逐步增加,特色畜产品明显增加。


加快构建现代畜禽养殖体系



持续推进标准化建设




① 到2025年, 完成存栏500-5000头的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提标改造150家,达到全场零排放、全量资源化利用的标准; 培育存栏5000头及以上高标准零排放的现代化养猪场50家(其中存栏10000头及以上的25家); 新建标准化肉鸭、肉鸡基地3个,力争新增出栏15万羽; 实施蛋品自给提升工程,新建大型设施化智能化蛋鸡项目、蛋鸭无水面生态养殖项目5个,新增蛋禽存栏400万羽,提高禽蛋自给率10%; 全市规模养殖场基本实现按标生产,力争累计创建省级标准化畜禽养殖示范场62家(现有37家)、国家级示范场17家(现有12家)。

着力推进规模化经营




① 至2025年,全市存栏5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保持210-230家; 控制农牧结合型家庭农场、小农户生猪养殖,全市不超过1000家、年出栏生猪不超过8万头;③ 在罗溪镇、涂岭镇、向阳乡、龙涓乡、下洋镇、介福乡、外山乡和洛阳镇等建设5个以上的畜牧强镇,总产值10亿元以上。

积极推广设施化养殖




支持家禽养殖经营主体利用现有场地进行立体笼养改建扩产,示范推广100万羽蛋鸡和20万羽肉鸡养殖模式。到2025年,力争创建省级畜禽养殖全程机械化示范场3个以上。

着力打造信息化管理




全面提升畜牧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争取创建一批智慧型智能化养殖场,打造智慧型数字畜牧业。到2025年,力争创建国家、省级智慧养殖示范场3个以上。


提升畜禽产品精深加工水平



加快屠宰加工业转型升级




① 到2025年,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调整为15家; 建设牛羊定点屠宰厂1-2个、禽类屠宰厂2-3个;③ 力争创建省级生猪屠宰标准化厂3家、国家级示范厂1家。

实施屠宰行业“3715工程”

继续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清理和“关停并建”工作,关闭现有37家生猪屠宰场(点)

新(改、扩、迁)建15家屠宰加工厂,即:加快永春县(蓬壶镇)、石狮市(蚶江镇)、泉港区(前黄镇)、南安市(官桥镇)等4个新建屠宰加工项目,推动台商区(张坂或洛阳等镇)、晋江市(英林等镇)、南安市(康美等镇牲畜、禽类屠宰加工)、惠安县(辋川等镇)、安溪县(感德等镇)、永春县(下洋镇禽类屠宰加工)、德化县(城关场迁建)8个屠宰加工项目落地,督促洛江区(河市镇,或迁建)、安溪县(官桥镇)、永春县(东平镇)等现有3个屠宰场实施改、扩建。

健全畜禽产品冷链配送体系




 到2025年,全市建设肉品分割加工配送中心3-4个; 全市城区以上市场冷鲜、冷冻禽产品供应占比达到40%以上。


推进畜禽产品质量全程监管



健全畜禽产品安全可追溯监管体系




依托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监管信息平台,实现畜禽产品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跟踪、伪劣产品可召回、储运信息可查询的全市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

强化兽药饲料监督检查




① 深入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兽药经营环节全面实行“二维码”追溯监管; 实施《福建省饲料生产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规范》,持续开展“瘦肉精”、兽药残留等专项整治,确保畜产品绿色安全。


加快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



推进畜牧业与二三产融合




① 促进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② 鼓励支持大型企业全产业链布局,构建全产业链运营模式,创建5家集育种繁殖、规模养殖、饲料生产、产品加工、配送销售、冷链物流为一体的全产业链示范企业,实行品牌化运营模式; 加强同行业间的横向联合,积极发展畜牧业产业联盟,形成优势产业集群集聚发展。

推动休闲观光牧场建设




到2025年,力争创建“布局合理、设施精良、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生产高效、产出安全、循环利用、绿化美化、整洁环保”的现代化美丽牧场15个以上。

实施品牌培育行动




 利用电商、“互联网+”“泉州市农产品产销联盟”“泉州乡村好货展”等新兴销售手段,加强“泉禽”品牌市场营销,推进“泉禽”品牌成为绿色泉州的“金字招牌”;② 到2025年,力争培育畜牧业福建著名品牌10个以上,畜禽“三品一标”产品达50个以上。

推进产业链共享融合




 强化产加销衔接,鼓励兽药、饲料、屠宰、养殖畜牧业上中下游企业以参股入股、收购兼并、产学研合作、联农带农等多种形式,力争发展3-5家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产业链有机衔接的产业化联合体,关联带动食品包装、保鲜材料、物流、电商、旅游、餐饮业等产业发展; 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集聚、多业态发展、多模式推进的融合格局。

推进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




① 构建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经营模式,加大新型经营主体扶持力度,引导建立大型企业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纽带、适度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的产业体系; 鼓励龙头企业、大户、专业合作组织、经纪人建立社会化服务组织,形成多形式、多层次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进畜牧业环境综合治理



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① 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源头减量化,积极推广“一禁、二表、三分离、四配套”;② 推进存栏25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建设封闭式集粪棚,敏感区域大型规模养殖场逐步建设臭气治理系统; 规范养殖污染治理线上线下长效防控机制建设,对存栏5000头以上的生猪保留场全部安装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在线监控。

推广农牧结合生态循环模式




推广“以地定养、以养肥地、粪尿全量收集处理和还田利用”的循环农业模式: 场区雨污分流+粪尿干湿分离+养殖废弃物浓淡分离+沼气池(或三格化粪池)+贮液池; 漏缝地板(或尿泡粪)+节水型饮水器+高压水枪冲洗; 滤渗式漏粪间+阳光棚堆制间+ 异位微生物发酵床生产有机肥原料+有机肥厂(腐熟化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 畜禽—固液态有机肥、沼液沼渣—果(林、草、菜)。

提升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




① 以肥料化和能源化为主要利用方向,加快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设; 鼓励养殖场内配套建设养殖废弃物贮存发酵与田间粪肥贮存利用设施,对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沼液、肥水等液态肥推广还田利用; 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或第三方服务机构收购养殖场经发酵的粪便或腐殖质加工成为有机肥; 开展沼气发电或集中供气或生产生物天然气; 加快实施永春、惠安、安溪、南安等4个整县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推进畜禽种养循环示范建设



① 发展“畜禽—沼—草—畜禽”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农牧结合,适度规模,草畜平衡,循环发展; 因地制宜推广水禽无水面养殖和家禽笼养、圈养、网床饲养等生态养殖模式,加快实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建立健全种养紧密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机制; 巩固规模养殖场废弃物治理工程成果,持续培育50家种养一体、循环利用的绿色畜牧示范场。


健全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建立全面的动物防疫公共财政保障机制,构建网络健全、队伍稳定、保障有力、处置高效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 加强动物特聘防疫专员建设,夯实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为监督,以村级动物防疫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为技术支撑,以社会化服务机构为有力补充的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提高动物疫病综合防控能力; 推进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区域性无害化集中处理场,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转运体系。

提升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① 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增强重大动物疫情监测能力; 实施分区防控策略,推进动物疫病无疫小区建设,降低动物及其产品长距离调运传播疫情的风险; 健全养殖、屠宰和运输全链条监管机制,优化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制度; 统筹做好家畜布病、牛结核病、动物狂犬病等主要人畜共患病防治,以及非洲马瘟、牛结节性皮肤病,H5N1、H7N9、H5N6、H5N8禽流感的监测和防控; 开展生猪高风险疫病扑杀保险工作,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疫情。

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到2025年,努力在南安等养殖主产县采用间热式高温高压灭菌脱水工艺处理病死畜禽,建设动物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

推进动物疫病净化工作




① 支持南安市和安溪县开展猪伪狂犬病等重点动物疫病的区域净化工作,积极探索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②  到2025年, 实现强制免疫病种动物疫病净化率达到90%以上,群体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80%以上。

完善动物防疫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开展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规范化创建和基层动物防疫冷链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对被评为省、部级标准化示范场的,且存栏1万头及以上的生猪养殖场(或存栏30万羽及以上的设施蛋鸡养殖场)实行生物安全保护区制度。


提升产业信息化与对外协作水平



推进畜牧产业管理信息化




以数据化为手段,加快建设全市畜牧兽医信息管理系统,推进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畜牧产业深度融合,推广应用电子识别和检疫电子出证,实行智能化监管。

建立常态化对外协作关系




 通过“政府对政府”生态补偿,建立“养猪协会对养猪协会”“屠宰场对养猪场”“肉品分割配送中心对屠宰场”紧密型产加销协作联盟; 与政和、宁化、上杭、古田等地7个山海协作帮扶县建立生猪产销对接,巩固与省内南平三明龙岩漳州等主产区的生猪调运协作和国内外肉品调运关系,落实生猪活体和冻猪肉收储; 到2025年,在泉州市域外建设若干个万头生猪生产基地,稳定市域外生猪140万头,冷鲜肉、冰冻肉9.66万吨的外调供应,完成生猪活体储备1.5万头。




先进治污技术和养殖模式


采取种植和养殖相结合的方式消纳利用畜禽养殖废弃物,促进畜禽粪便、污水等废弃物就地就近利用,利用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进行有机肥生产等资源化利用。采用工程治理和生态治理相结合的模式,促进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种养结合+沼气池”立体生态模式

适用于生猪存栏500头以内的小规模养殖场,采取固液分离,固体回收、腐熟发酵后还田,液体经建造的沼气池厌氧发酵后,沼液经氧化塘后回田(林地、茶果园、菜园、鱼塘),实现“猪—沼—田”“猪—沼—菜(茶)”“猪—沼—林(果)”等立体种养、循环利用。

01

推广大中型沼气工程

适用于生猪存栏500头以上养殖场,先进行固液分离,固体粪便生产成有机肥回山回田,液体进入大中型沼气池厌氧发酵后肥山肥田。

02

异位生物发酵床垫料养殖模式

适用于大中型规模生猪养殖,基本原理是根据微生态理论和生物发酵理论,用生物发酵床垫料吸附、分解养殖排泄物,无需清扫和冲洗畜舍,最终产生有机肥而达到零排放。

03

干清粪养殖模式

适用于大中型规模生猪养殖,全程只提供生猪饮水,干法清粪,尿液经沼气池发酵后肥田。

04

采用微生物技术环保模式

在上述体外治污环保模式的同时,采用饲料中氨基酸平衡,使用饲料用多种酶制剂和饲料用微生物(益生菌)等制剂,改善畜禽体内微生态,促进饲料蛋白质消化吸收,减少粪便中氨氮和粪臭素的排放。

05

笼养和旱养模式

适用于家禽,蛋鸡、肉用鸡及肉鸽,采用笼养模式,无冲水、粪便收集后进行腐熟发酵还田。蛋鸭及商品鸭采用旱养喷淋技术,粪便干清收集后进行腐熟发酵还田,产生的少量喷淋污水经沼气池厌氧发酵后还田。

06

建设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

在非禁养区范围内,生猪存栏1000头以上的行政村、生猪存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都要单独配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同时,推进保险联动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收集处理体系。

07




政策扶持

落实《泉州市畜禽屠宰行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泉州市促进生猪产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泉州市促进家禽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畜牧“五新”推广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的扶持措施。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完善畜牧业设施用地政策

做好服务工作
政策扶持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重点对龙头企业基地建设、良种繁育、养殖废弃物治理、产业融合、“畜牧五新”项目推广以及屠宰企业新(改、扩、迁)建等项目给予支持,带动社会资本投资。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强化对种畜禽场、规模场、屠宰加工厂的信贷投放,运用信贷、贴息等多种金融工具,引导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支持畜牧业发展。完善畜牧业保险政策,扩大畜牧业自然风险保险和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范围,增强抗风险能力。创新畜禽养殖保险品种,推进政策性保险全覆盖。

完善畜牧业设施用地政策

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切实保障生态养殖、屠宰加工、畜牧产业融合用地需求。畜禽养殖生产及其关联的养殖废弃物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农业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鼓励养殖户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原有养殖设施用地及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展畜禽生态养殖。对农牧结合家庭农场、集约化规模养殖场,优先予以用地保障。鼓励规模养殖场通过养殖工艺设施改造、高标准现代化牧场建设等,扩大规模养殖,不断提升生产能力。

做好服务工作

生态环境部门要为业主依法开展新(改、扩、迁)建畜禽养殖场的环境影响评价主动做好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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