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家住莆田城厢区的居民郑先生给我们频道打来热线电话说,自己是莆田市龙桥直街片区改造项目一百多户拆迁户中的一家,2008年他们配合政府很快完成了征迁工作,但三年过去了,本应建设好的安置房却没能交付使用,一直拖到了2014年1月。眼看着终于能搬进漂亮的新房生活,然而在交房时却发现了不小的问题。
盼了7年盼来的安置房 却成了闹心事
7月15号上午,新闻频道记者来到莆田城厢区骏隆云上居小区看到,这里3号楼到6号楼是龙桥直街片区的拆迁安置房,另一边则是商品房。崭新的住宅楼,刚刚种植好的绿化带,俨然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是,拆迁户郑先生告诉记者,在交房时,他们发现,他们看到的安置房规划图和效果图与现实完全不同。
①:楼房密度大
居民郑先生对记者说:“密度原来是三点三五,现在有四点三四,从面积算起来,会增加了安全隐患。密度是越少越好不是越多越好,多余的房子就是卖钱用的,开发商受益”。
拆迁户告诉记者,按照原来的图纸和龙桥直街片区改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案中,安置房的建筑面积应该为33494.37平方米,现在却调整为了39978.87平方米,这多出的6000多平方米的面积去了哪儿?除此之外,在规划图中可以看到,安置房对面的小区是22层楼高,可现在变成了26层,可楼与楼之间的间距却没有因此变大。

②:楼距近
居民郑先生说:“我们楼距很近,高楼这样的间距是100:80。比如我们建100米,我们和前面要离80米的距离。现在只有二十多米,少了将近四十米,我们就产生安全隐患比较大”。
③:道路窄
另外,小区内车行道和人行道也窄了3米,小区旁边规划18米宽的马路也缩水了5米多,最让人无奈的是小区的入口,是一个几十米的斜坡,骑车的居民经常在这摔倒。拆迁户们说,这个斜坡也是没有出现在规划图纸内的。
居民郑先生称,原来是往前米移45米还有两个小区,在规划的时候政府卖了三、四亩给别的小区。

小区的绿化就更不用说了,现实的效果跟之前承诺的效果图截然不同。
④:绿化少
居民郑先生告诉记者,绿化基本上没有,按照平方来算,本来是40.1%的绿化率,现在只有10%的还不到。
2014年1月交房时,发现了这些种种问题后,共有95户拆迁户不能接受,于是拒绝了交房,继续在外面租房子直到现在。
居民说:“到了去年2014年1约7号单方面宣布停了不给了,我在外面租房子2300,一直租到现在。现在只好继续交,没有人理会找谁去说。按照合同应该要继续付,说这个房子给你你干嘛不要”。
居民称,过渡费期间,他们租房子一个月要3000左右,政府不解决他们的问题,全部都要去租房。

拆迁户:验收存在猫腻 拆迁户打赢官司
眼看着新房却不能入住,拆迁户们都着急万分。目前,他们都是租房住在周边,一个月光房租都得花费两千到三千元不等。但是从交房之日开始,业主单位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就停止了对这95户拆迁户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拆迁户们觉得很不合理,多次上访放映问题,但至今都没有人出面处理问题。
那么,为什么与市政府批复的改造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的方案,截然不同的新房能验收合格交房?既然拆迁户不同意交房,他们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为什么没有继续发放?
拆迁户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08年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协议书中的甲方是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乙方是拆迁户。在第十条中写道:甲方提供的安置房未经有权部门验收合格或验收不合格的,乙方有权要求补偿;造成的过渡延长还应继续支付安置补助费。拆迁户认为,实际与当时莆田市政府批复上的标准根本不同,是不可能验收合格的。
拆迁户陈先生说:“我们到各个部门去投诉了,首先到储备中心,他们退到区了,说是规划局的问题跟他们没有关系;我们上访到市信访局,答复我们说,房子都建好了,不可能全部拆除,要组织小组给我们协调都没有协调”。
记者了解到,验收该安置房的是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在一份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意见书中说道:经核实,本建设工程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同意出具该意见书。在规划审批和竣工核实情况中的计容面积都被改成了三万九千多平方米。于是,95户拆迁户将莆田市城乡规划局、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告上了法院。
拆迁户陈先生说:“判决出来后,区里面法院是败诉。区里面说受到行政干预,后来我们去市法院上诉,判市规划局行政违法。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经办人离职 情况还在调查中
在2015年5月15号的一份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书中写道:莆田市城乡规划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划许可中,安置房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由原来33494.37平方米调整为39978.87平方米,是违反了《行政许可法》。而对于安置房绿化的质疑,的确也存在绿地率比标准低的情况。因此,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莆田市城乡规划局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存在行政行为违法。
官司打赢了,可拆迁户们始终没见到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出面解决问题。随后,记者多次走访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听到的答案是刚刚接到群众反映此事。
莆田市城乡规划局主任对记者说:“我们主要这个事情我们内部也在查,原来经办人离岗了不在局里了,群众也有到我们这里反应我们也知道,处理我们到时候会和法院沟通”。
当记者问到何时能给出答复的时候,办公室主任只是说还在调查。
莆田市土地储备中心工作人员:“这个是区政府管的,这个是我们作为一个平台。城厢区政府在那里做 ,体要找政府了解情况,我们不是业主单位”。
记者了解到,按照《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方案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实需要变更的,必须进行听证。可拆迁户并不知道自己的新房被扩大了建筑面积,这扩大出来的六千多平方米的房子卖给了谁?既然莆田市中级法院已经向莆田市城乡规划局发出了违法通知,可他们却置之不理。遇到问题积极面对群众是最好的方式。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尽快做出回应,给这拆迁户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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