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现场,有事您来找。今天来到我们现场的是徐远丰律师。接着来看看今天向律师求助的维权问题。福州市市民李女士向律师在现场反映说,她住了近十年的房子,前几天突然有人说房子是他的,想要让李女士搬走。住的好好的房子怎么就成了别人房子呢,一起来了解下。
李女士住的房子,位于福州市晋安区大名城小区,前几天陌生的敲门声打破了多年来宁静的生活。




提起这房子的由来,李女士就跟记者讲述了她自己不幸福的婚姻往事。2007年,李女士经人介绍认识了美籍华人郑庄尼。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之后两人感情迅速升温进入同居阶段准备结婚。

李女士说当时房屋的产权所有人是丈夫和婆婆,2007年9月她就与丈夫入住了这套房子。2008年4月2号,她才与丈夫完成法律上的婚姻登记,但是婚后的生活并不幸福。



自从丈夫2009年4月去美国之后,就和李女士断绝了任何联系。这些年,李女士都是和孩子一直住在这套房子里。

直到2012年8月,她在家门口收到一份拆除电表公告,说是署名林义的用户提出暂拆电表的申请。


这下,李女士才知道房子已经被出售,去房管部门调取档案之后,李女士得知2009年4月2日,丈夫以买卖的方式将房屋全部过户到婆婆的名下。至于后来,婆婆又把房屋卖给谁,李女士表示她也不清楚。



这些年来,她为这事也很担心。8月30日有人敲门硬闯时,李女士立即报警求助。

李女士说,儿子今年9岁了,这些年来与丈夫失去联系之后,她都是独自一人抚养儿子。这套房子是他们母子的唯一住处,如果被人驱赶。她也不知道该如何处理,那么律师在现场将会给李女士怎样的帮助呢?

现场公益律师 徐远丰:
房子是在双方结婚之前由男方全款购买,属于男方婚前财产。转让房屋产权也是合法行为,林女士对这套房屋不享有法律上的产权。
律师提醒林女士,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丈夫主张申请自己的抚养费;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存在抚养义务,林女士还可以向丈夫主张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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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现场》记者:卓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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