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 《律师在现场》

福州的黄先生和三位朋友合资100万,在福州学军路群升国际B区租了间300多平米的店面,开起了音乐教室。


眼看着创业渐渐有了起色,
却遭遇了当头一棒。

在这份房东开出的通知书中,要求黄先生他们,五天内将店铺腾空,归还给自己!理由是黄先生他们已经拖欠了五个月房租并产生了滞纳金。


而黄先生则认为,在合同期内,房屋出现过多次比较严重地漏水以及排污管破裂的情况,房东在维修了两次后就消极应对,影响了自己的正常营业。



录音




因为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黄先生他们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里停止了租金支付,在几个月催款无果后,房东以拖欠租金为由,解除租约,并向法院起诉,要求黄先生他们偿还拖欠五个月的租金与滞纳金。

对于这个情况,
黄先生该怎么办呢?
我们现场的公益律师张睿
出面为当事人黄先生
提供法律帮助。




面对房东不肯出面,张睿律师又看了一遍黄先生与房东签订的所有合同和协议,在一份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中,房东承诺,如果在五年合同期限内提前解约,将给予承租人黄先生合理补偿。

对这份补充协议,张律师表示,黄先生可以从中挽回部分损失,这当中包括,装修损失;因为漏水的原因导致的设备、电器的损坏;以及遗留在出租店面中不可拆卸的部分、空调等进行赔偿。
视频建议在Wifi下观看



1因为房屋维修问题,黄先生他们拒绝支付租金,这种情况下房东可以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吗?
可以!根据《合同法》第94条中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可以单方面解除。就本案而言,房东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理由是黄先生迟延支付房屋租金。获取租金收入,是房东的主要合同目的,也是合同相对方黄先生的主要合同义务。经过三个月的合理催告,可以提出单方面终止了。
2租用的房子出现了漏水、排污管道破损污水横流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负责维修呢?
应该由房东负责!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的规定:“出租住宅用房的自然损坏或合同约定由出租人修缮的,由出租人负责修复。”根据《合同法》二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3黄先生是不是可以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房租呢??
不可以!因为支付房租是黄先生需要承担的基本合同义务。因为既没有停止占用房屋,也没有确定提出解除合同。索赔是另一回事。
4我们的场外公益律师发现了一份补充协议。双方是这样约定的:如果甲方,也就是房东,在合同期内提前解约,甲方给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主要针对前期的装修投入。这包括哪些方面,补偿多少?
针对前期的装修投入,可以根据两年多来的使用时间,进行一定的折价补偿。也可以请专业的评估机构,对之前装修的金额进行评估。另外,如果由经营性的损失,在能够举证的情况下,也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重磅 | 离婚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还用背吗?刚刚最高法给出明确解释!
➡提速 | “大神”传功 !安卓手机打开这两个选项 ,立马变快!

走过路过,别忘了点个赞👍小新的工资嗖~嗖~嗖~涨5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