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薛先生在福州市仓山区融侨观澜小区买了套房子,位于15层,去年10月经朋友介绍,他找来了工人江师傅做卫生间的改造装修,不曾想,当工程进行到闭水试验的时候出了问题。
名词解析:
闭水试验也叫蓄水试验,要放满水,水要有足够容积,一般在屋面、卫生间或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做此试验。
薛先生说,装修当天下午4点多,装修工人开始做闭水试验,隔天早上五点半左右,物业通知自己,家漏水了,也就是说这水足足放了13个多小时。大量的水从大门溢了出去,导致了两部电梯损坏以及楼下业主房屋泡水,损失金额近两万元。




薛先生告诉记者,事后,工人江师傅承认是自己离开时未关水龙头导致的,并转了2500元给自己,答应说2018年3月30日前将其余赔偿金补齐。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就快到了约定的日子,但江师傅却突然变卦,表示赔偿金的问题上,薛先生要和自己一人一半。

对于江师傅提出一人一半的赔偿,薛先生觉得,事是因为江师傅的疏忽造成的,自己什么都没做,为什么要承担一半?再者,合同第三大点的第六小点明确表示,“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乙方负责修复,费用乙方自理。”

自此,双方沟通陷入僵局。

《律师在现场》的公益律师郑梅认为,江师傅想要协商的前提是,双方都有协商意愿,并且协商方案需要双方认可。

薛先生告诉郑律师,他现在不仅要解决赔款这件事,他还希望江师傅能把未完成的工程做完。怎么做怎么赔,他都希望能跟江师傅坐下来再谈谈。


对于这件事,演播间的律师又有什么建议呢?


1目前的情况之下,您会建议双方如何来解决问题?
首先,薛先生家的水淹到楼下业主家,淹坏了两部电梯,这些损失可以由薛先生先行赔付,因为薛先生作为楼上的业主,其没有选任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施工,在选任上有过错责任,且在施工过程中,且未尽到合理监督管理义务,那么薛先生承担了赔偿责任后,有权依据其与江先生签订的装修合同,向江先生进行追偿,除了追偿赔偿给楼下业主的损失,还可以要求江先生承担未完工的违约责任。
2如果业主找的不是装修公司,而是直接找了装修工人来做,这损失的承担是不是又有不同?
装修公司是具备装修资质的公司,如果业主找装修公司做,属于将装修工程发包给有装修资质的公司施工完成,如果直接找装修工人做,则属于发包给没有资质的个人来做,那么装修工人在施工期间造成第三方的损失,业主作为发包方,选用没有装修施工资质的工人进行装修,应承担选人过错产生的赔偿责任。
3薛先生说,装修公司的江先生在付了2500元之后,就再联系不上了,这么一来,薛先生家的后续装修工程也被搁置了。在这种情况下,薛先生要维权,是不是比较被动?
薛先生与江先生有签订装修合同,装修合同中都会有约定具体的完工期限,以及逾期完工的法律后果,现薛先生家的后续装修工程被搁置了,根据合同法规定,以及装修合同中的违约条款约定,薛先生符合具备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并可追究江先生的违约责任。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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