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物业公司就是每个小区的管家,管的不好自然会被业主们辞了,可也有不少管家,也直接炒了东家鱿鱼。福州的好嘉园小区,原先合作管理了十多年的物业公司就在3月30日撤出了小区,随着物业公司的撤离,业主们发现,不仅留下糟糕的卫生状况,还有一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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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阿姨退休之前是从事社区主任工作,因此物业公司撤出小区之后,她与其他几位德高望重的业主被大伙推选出来,一起处理小区内的相关事物。

细心的唐阿姨在与物业公司进行移交的时候发现了一笔近五万元的款项存在问题。唐阿姨说,根据她之前的工作经验加上自家房子拆迁经历,她很清楚这个问题并不简单。
小区业主 唐阿姨:
我排尾那边这次拆迁有做过,历年遗留下来的东西,水费就分摊到我们大家里面去,那我就怕这一点,我原来是社区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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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这几张清单是唐阿姨跑到福州市自来水公司打印出来的,在2008年至2011年四年时间里,小区物业公司并没有缴纳小区内的水费,小区四个自来水总表共欠费四万七千五百三十一元。



而小区原先的物业公司——福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什么要撤出呢?

小区业主:
物业还是说没钱赚,物业公司到今年春节之前,就通知我说不干了。所以我们最早是让物业公司在留下来,他说我不干了,你这里没什么钱赚。
其他几位业主则认为,物业公司是留是去,这都是双向选择,可是2011年之前小区还没有一户一表改造,当时的水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缴,大伙交了钱,可是物业公司却没有将钱交给自来水公司,这让大伙不能接受。

小区业主:
就是全部撤出,收光光的。你看现在跑一下,我们自己没有去查的话,四万多元钱,你看,就落到我们群众身上去了。
小区业主:
这应该要把原先欠的水费,应该要补交清楚。
业主们除了向记者提供了自来水公司打印出来的欠费清单之外,还向记者提供了他们缴纳物业费的部分单据,但是因为2011年距今已经有7年的时间了,很多业主都已经找不到当时向物业公司缴纳的水费凭据,但是大伙都说,从2002年开始到2011年一户一表改造之前,小区所有的水费都是由小区物业代缴,唯独欠费的只有2008年至2011年这三年多时间,这也可以从侧面印证之前业主们的水费都是由物业公司代缴。


据律师的说法,小区业主们要拿出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证明物业公司在管理期间确实收了业主们的水费,可是却未缴纳给自来水公司,但因为年限过长,记者走访了多位业主都无法找到当时的缴款凭据,那么这又该怎么办呢?

公益律师 杨夏冬:
擅自撤出的话,那么他们业主是可以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投诉。那么房地产行政部门应当要求物业提供这些原来的,在撤离之前债前和债务的清册。如果物业公司拒绝配合的话,房地产管理部门是可以对他进行处罚1到5万元。
查看了业主们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后,公益律师认为,要想证明小区72户业主在2008年至2011年期间,缴纳物业费的同时也缴纳了水费,那么当时的收款凭证是很重要的一项证据,如果业主们无法提供,那只能去小区物业公司总部,请物业公司负责人配合,将当年的账册拿出来进行核对。

作为小区业主代表的唐阿姨带着公益律师与记者,找到了原先管理好嘉园小区的物业公司——福州居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部。

在公益律师协调之下,一位工作人员听取了唐阿姨的情况讲述,随后她拿起电话与公司负责人沟通。
对物业公司的走访取证无功而返,公益律师又提出了一个想法,他认为,既然物业公司这里查询不到情况,那么也可以去自来水公司查询,看看这其中究竟是怎么回事?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业务部负责人郑经理接待了公益律师与记者,在了解情况后,郑经理马上进行了查询,最终得出了福州好嘉园小区确实在2008年至2011年欠水费四万七千五百三十一元的结论。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 客户服务部 郑仲鋆 经理:
实际上我们对这四架水表的账单进行了复核,复核的话我们看到的,这个是部分欠费,实际上当时是有缴费的一个过程,那只是剩余不足的部分体现在了我们账单之上。
郑经理表示,原先自来水公司收取水费是两笔内容,一笔是水费,另外有一笔八毛五的是污水处理费,从欠费单据上看到好嘉园小区内所欠的大部分是污水处理费,对于这样的欠费,郑经理在实际工作中也常有遇到,分为几种情况。
福州市自来水公司 客户服务部 郑仲鋆 经理:
一类就是物业公司在前期收取费用的时候,只按照水费的标准收了,并没有收取公摊部分、漏损的水费。那第二类情况就是小区物业在收缴的时候,有部分居民欠缴,那物业公司把收到的费用交进来,那剩余的部分是小区的欠费业主没有缴纳,这也是一种情况。第三种当然是比较特殊的,就是出现一些业主管理不善,把这水费挪用物业费、挪用小区的维修费,或者挪用其它的方面,这也是存在的一个状况。
对于郑经理提出的几点可能,
公益律师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公益律师:
现在只有物业公司这个底单,把这个底单拿出来核对,按照自来水公司这个金额来核对,是不是有收了,是不是物业当时已经收了,收了没有上缴给自来水公司。如果是这样子,那这笔费用应该物业公司来承担。


1如何才能证明小区业主们所说的欠费情况属实?
业主委员会或业务代表可以向自来水公司提出查询申请,是否欠费,欠费多少,以自来水公司的相关查询结果为准。
2物业主管部门是否有义务配合双方进行查询协调?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因此有义务进行查询协调,对物业公司应当移交的材料而其不移交的,可以责令其改正,或处以罚款。
3小区业主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通过私扣水电费的形式来弥补物业费吗?
物业费和水费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费用,物业费基于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是业主和物业公司。水费基于供水合同,当事人是自来水公司和用水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业主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直接向业主或向法院诉讼要求支付,而物业公司代收的水电费应该依约转付给水电公司。
4如果物业公司拒不配合,业主们该如何维权?
如果有证据证明,业主已交水费全部缴交给物业公司,而物业公司未转付给自来水公司,可以要求物业公司补交,若其拒不配合,业主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履行补缴义务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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