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线上消费,线下体验是不少消费者青睐的一种模式,而商家呢,也会时不时地推出一些代金券来吸引用户消费充值。自从通过“来人到家”软件预约了一次家政保洁服务后,福州的林女士感觉相当满意,于是在平台上的一次“充5200元送5200元(代金券)”的活动中,充了5200元钱,但等她把充值的钱用得差不多的时候,问题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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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去年在手机上充值之后,林女士基本每周都会预约阿姨上门打扫。开始每次都能成功预约,可从今年春节前开始,林女士预约保洁服务之后,收到的却是无法服务的反馈。


林女士说,当时充值时,活动页面上并没有规定充值金额的使用期限,而她每次也都是通过手机正常预约家政服务。如今账户内还剩下近六千元的余额,却约不到人上门。


林女士告诉记者,这家家政服务软件的公司注册地是在北京,在福州有直营店。

此前她都是通过手机在线充值,和店家之间并没有纸质的合同,而和她遭遇相同情况的,还有26位用户。


工作人员告诉林女士,如果再缴费,就可以约到阿姨上门服务,这让林女士怀疑,屡次预约失败,是因为商家不愿提供赠送部分的服务。随后,林女士拨通了“来人到家”软件的客服电话。


客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平台上确实出现无法接单的情况,林女士账户内的余额,要到六月份之后,才可以正常使用。
如今,卡内的余额无法使用,
林女士是不是能退款呢?

《律师在现场》公益律师郑文培认为,商家APP上已经做出了优惠广告,而林女士通过界面上购买了这个服务,它就有代金券一样的性质,在家政服务公司无法提供服务的情况下,林女士可以要求对方按比例退款。随后,公益律师陪同林女士,来到“来人到家”家政服务公司的线下门店。


工作人员对于无法及时安排人员上门服务的解释是,春节期间,由于人员不断调整和系统升级,才出现无法接单的情况。经过一番协商,工作人员同意,按照一半的比例,在六月底前退回林女士账户内的金额。




1账户里还剩下近六千元的余额,却约不到人上门了,家政公司属于合同违约吗?
本案中,林女士在购买家政服务时,应该有在公司平台上操作点击同意(或接受)其“服务协议”等类似行为,点击同意或接受时就是与该平台成立合同关系之时。林女士在支付服务费后,家政服务公司不按照约定履行服务, 家政公司属于合同违约,应向林女士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家政公司应当向林女士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现林女士不要求家政公司继续提供服务,而是要求直接退费,家政公司应予退还尚未提供服务的相应费用。
2互联网时代,很多服务的购买都是在手机网页上完成的,就像林女士这样的情况,想要维权的话,该如何取证?
首先,林女士应取得在该家政公司APP平台已购买相应服务的证据。其次,林女士应提供已按约支付购买家政服务的费用凭证(如: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转账支付的,应取得相应转账记录或凭证);其三,还应提供家政公司违约的证据(即不安排服务人员上门服务的证据);前述证据中涉及是在网络上形成的证据,应通过公证机构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调取,以确保这些证据真实、合法,最终得到相关部门认可。
3透过这个案例,购买预付式家政服务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充分了解家政公司背景情况,最好选择信誉好、服务有保证的公司。个人建议最好是当地的家政公司,便于维权。
2、有条件的建议当面签订书面纸质合同,认真阅读服务条款或者合同,尽可能将条款细化:如关于某些贵重物品的清洗方式和损坏赔偿标准;充值卡未使用完能否办理退款,退还标准约定清楚,不按照约定履行服务的违约责任等。
3、不要轻易向家政服务公司交纳“定金”、“押金”之类的费用或办理金额较大的预付卡,最好按次付费。
4、不要与家政服务人员“私约”,避免出现问题后难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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