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天价 | 03年值80万的房子现价?且慢羡慕!卖家反悔又打人!最关键的是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天价 | 03年值80万的房子现价?且慢羡慕!卖家反悔又打人!最关键的是买卖合同被判无效! 海博TV
2018-07-26
1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722日,福州的林先生打电话向我们《律师在现场》寻求法律帮助,林先生说,他的父亲在2003年的时候花80万元买了一套二手房,可是没想到房价上涨之后,卖方竟然变了卦,试图强行收回这套房产,还采取多种方式阻挠林先生正常装修入住。在这十多年的时间,林先生的家人与卖方多次发生冲突,可问题至今没有解决,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用车辆堵门,并断水断电,甚至连门锁都换了……


林先生说,这就是当初卖房的朱家人干的,目的就是不让自己一家能够正常进出房子做维护施工。为了证明自己所言非虚,林先生拿出了印有他父亲名字的两份产权,产权面积一共402.53平方米,地址位于福州市仓山区先农村吴厝顶。


林先生的母亲拿出了当时他丈夫与朱家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


双方约定林先生的父亲花80万元买下朱家的两座房产,此外,双方还约定了其它相关事项,比如遇到征用、拆迁,房产所享受的一切权力及钱款赔偿费与卖方朱家无关,一切归于买方林家等等细节问题。


林先生父亲还在世的时候,朱家人为了阻挠林家人装修入住,还两次将林先生父亲打伤,打得最厉害的一次,经过法医鉴定,林先生父亲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朱家打人者因此还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但是朱家人并未因此收敛,依旧我行我素!那么,凭借林先生手里的证据能够证明房屋的归属吗?


公益律师与记者陪同林先生来到了发生纠纷的房产所在地,而这处房产对门就是朱家人现在的居住地。


就在公益律师与记者查看情况的时候,从村道一头走来一位年约70岁的大爷,林先生告诉公益律师,这就是卖房给自己父亲的朱家老大爷。


15年前就和林先生一家签了房屋买卖协议,为什么这个老人还能做得理所当然,答得理直气壮?朱家老大爷拿出了两份民事判决书告诉公益律师,这一切他们朱家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在朱家老大爷拿出的两份民事判决书上,我们发现,民事判决书最终的结果是:朱家与林家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无效!


公益律师在查看了两份法院判决后,将林先生叫到了一旁。


面对法院的终审判决,面对着15年前就值80万现今已无法想象的400多平方的房子!林先生无法接受。


同时公益律师也表示,目前房子产权仍在林家名下,朱家人在未获得法院判决进行产权变更的情况下,仍不能阻挠林家正常生活以及进出。


突然有一种不吐不快的感觉

XX不可怕

就怕XX有文化!



律师解读  

1两份民事判决书最终的结果是房屋买卖协议无效,为什么?如果林家人当年是不知情的情况呢?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五种,只有符合这五种情况的合同才能被认定为无效的合同。本案中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原因是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出售给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与当时是否知情无关,即使林家人不知情,买卖也是无效的。

2如果最终判决产权要归还朱家,那林家人可以主张赔偿损失吗?


假设当时朱家人明知该房产是不能卖的,而林家人对此并不知情,那么朱家人是有隐瞒重要信息的,应当认定为朱家人有过错,对此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林家人损失,朱家人应当赔偿。如果双方都知情,在此情况下双方仍同意买卖,现在因为买卖无效所导致的损失,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应该双方都有责任,损失双方按比例去分担。如果双方都不知道买卖是被禁止的,也就是双方都没有过错,那就应该互不承担责任,林家人把房产归还朱家人,朱家人把购房款退还林家人。具体可以审查一下合同,看合同上是否有对房屋所坐落土地的性质的描述与记载,或者了解双方当时买卖的时候是否有中间人见证人等知情人的陈述来判断。





往期推荐

惊呆 | 为了上头条,南平俩男子不仅偷拍他人洗澡,竟然还…

蒙圈 | 网约车车子刚借到手,竟一夜之间不翼而飞?押金和租金也退不回来了?

共鸣 | 看到这张照片,想笑却笑不出来!暑假带娃的爸妈,你们懂的!

真棒 | 有梦想谁都了不起!小伙在工地拌砂浆,收到北大录取通知书

走过路过,别忘了点个赞👍小新的工资嗖~嗖~嗖~涨5毛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海博TV
海纳百川,博闻天下;福建发布,视频力量。
内容 10485
粉丝 0
海博TV 海纳百川,博闻天下;福建发布,视频力量。
总阅读7.3k
粉丝0
内容1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