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
何先生花了20几万买了辆奔驰二手车,开了段时间后发现不对劲,送到4S店检测后发现,这辆二手车可能出过大事故。之后何先生找到另外一家检测机构,同样鉴定这辆车为事故车,何先生去找中介公司,对方推荐的检测机构却说,车子没有什么大问题,为什么同样一辆车,几家检测机构会得出截然相反的鉴定结果?买卖二手车时,是否存在一些不为外人所知的"潜规则"呢?何先生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记者经过多方联系,找到了一位同样从事二手车买卖的老板,听他来一一揭秘。
问题一

某二手车行老板:
后面两家跟前面一家检测报告还是有差距的,因为毕竟一台车,大梁是有撞到,很明显的,很容易看得到的,在行业内是很容易看得到的。记者:作为鉴定机构,不太可能出现这么重大的问题看不到?嗯,正常是不会
问题二

某二手车行老板:
会有,因为正常情况下,那个车行为了卖车,会跟鉴定机构私下勾结,大家相互沟通一下,就是说大问题给他说小一点,或者也存在鉴定机构的一些失误
问题三

某二手车行老板:
应该是知道这个(事故车)情况啦,所以他签的没有用公司的合同签,也没有盖公司的章,最终转款也是转到业务员名下
针对之前中闻汽车负责人郑先生所说的
担心消费者知道车辆不是自家车行的
不在这边购买的情况

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二手车行老板说
应该不存在这种情况
毕竟车行间相互调用车辆属于正常现象

某二手车行老板:
跟客户讲清楚了,是从旁边的车行调过来的,我们直接跟客户讲,这个车是(别的)车行的车,别人的车子,比如说在我们这边成交,必须签我们的合同,我们三方签一份,中介合同,甲乙丙三方,我们作为中间方
据这位车行老板分析
消费者何先生在购车的过程中
存在一定的失误
而这有可能给他后续的维权带来困难


某二手车行老板:
比如说你和车行买的,必须签车行的合同,款项必须转到车行名下,公司账户,对公的或者他们法人的名下,都是可以的
据了解,何先生将8万元的首付款
全部转到卖方的私人账户
余款则是以贷款的方式偿还
每月6000元,分期三年

而这份二手车买卖合同
则是车主何先生和卖方签订的
对此,记者随后向律师进行了咨询。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 洪宗新:
(合同显示)是没有发生过事故的车辆,但是后面经过鉴定,发现这其实是一辆事故车,这里面就有存在欺诈的行为,既然是有这种欺诈的成分存在,消费者自然可以第一个要求解除合同,第二个要求相关的责任方,承担三倍赔偿的责任或者其他的一些责任
洪律师介绍说
责任方应该包括卖方车主、二手车行
以及第一家检测机构

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 律师 洪宗新:
卖方个人当然是第一个被告,中介方如果在整个居间服务的过程当中,如果他有存在一些过错的话,当然中介方也就是车行要承担相应责任
记者从何先生处得到的最新消息,目前12315正在介入调解此事,如果调解不成,他将考虑法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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