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最近,一些惠安的观众向我们反映,他们购买了惠安县螺城镇的一处房产,可购房款交了,贷款办妥了,甚至房子都建好了,可开发商却一直拖着,逾期两年多了,还没有交房,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视频建议在Wi-Fi下观看
▽

拿了钥匙却没法装修?惠安县螺城镇君临世纪小区3号楼的业主们告诉记者,他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从开发商那拿到了房屋钥匙。按道理来说,领取钥匙本来就是交房的一个环节,可奇怪的是,业主们交房的要求,却被拒绝了。


业主们说,当初他们购房时,3号楼已经基本建成,如今里里外外都竣工了,他们认为,房屋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交付的条件。

按照业主们当初签订的购房合同,距离约定的交房日期,已经过去两年多时间,既然业主们认可房屋质量,现在迟迟无法交付,到底是什么原因呢?

原来,君临世纪小区内的几栋楼,并不是同一时间交付使用的,后期建起来的三号楼,和一号楼相通。业主们说,目前三号楼遭遇的消防验收问题,和一号楼有关。


从3号楼承建方一名工作人员的口中,记者也得到了类似的回答。



让业主们感到无奈的是,小区一号楼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入住,想要对一号楼进行整改,无疑困难重重。为了能够交房,两年多来,业主们不断催促开发商整改,可工程做做停停,到现在都没有结果。两年多时间过去了,业主们急的像热锅上的蚂蚁,一些等不下去的业主,将开发商泉州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在业主们提供的判决书中,记者看到,被告泉州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原告,也就是业主方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可业主们说,实际上,开发商面临资金问题,即便有了判决,也很难执行。看着已经建好的房子,业主相当无奈。


面对这样有家不能回的情况,是不是有更好的解决途径呢?今天《律师在现场》来帮忙的,是黄琼花律师。

公益律师表示,由于大部分业主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是2016年12月31日,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建议业主们先到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交房,并赔偿逾期交房的违约金。


公益律师认为,除了继续履行合同之外,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时间,业主们还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要求退房,对于业主们目前希望立刻入住的诉求,公益律师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那么,对于交房问题,开发商方面是否能给出一个解决方案呢?在业主们的带领下,公益律师和记者,来到了君临世纪小区售楼部。然而,一进门,几名工作人员就躲进了洗手间,再也没有出来。

经过一番询问,售楼部工作人员指引记者,到开发商的办公场所了解情况。随后,公益律师和记者陪同业主,来到了售楼部工作人员口中,开发商的办公场所,可走上五楼却发现,大门从内部被反锁了。无奈之下,记者通过惠安县宣传部,辗转联系上惠安县螺城镇镇政府出面协调。


在镇政府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记者终于联系上了三号楼开发商,泉州华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

根据这名工作人员的说法,三号楼的验收,已经进行过两次,但他反复表示,目前负责人都不在,她既不了解情况,也无法给业主方案。

惠安县螺城镇镇政府的工作人员表示,针对君临世纪三号楼的问题,政府部门已经召开过多次协调会,然而,对于他们屡次限期整改的要求,开发商仍然无动于衷。随后,惠安县住建局住建局潘副局长也来到协调会现场。她向我们透露了目前交房手续的进展。
惠安县住建局 副局长 潘舒婷:
他们这个华亿公司还没来我们这边申请,相关的这些验收的手续还没来办理,然后我们也一直在督促他们完善这个工程的收尾,他整个工程主体大概是都已经完成了。但是不可能说你主体完成了,就通过他的验收了,肯定他要把相关的这些过关都做完整了,然后我们才可以让他交房,允许他办理验收的相关程序。

住建局潘副局长表示,他们一直在督促开发商对消防问题进行整改,并补齐缺失的材料。目前,在还没有验收的情况下,建议业主们通过诉讼途径维权。
惠安县住建局 副局长 潘舒婷:
开发公司他这边已经跟我们业主签了这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它在合同里面除了对这个房屋的交付,有一个验收的这些条款。另外他也规定了违约的一个责任。比如说他拖多久还没有办法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的,开发公司要承担相应的这些违约责任,比如说每天按多少的违约金。那如果这部分业主跟开发公司这边协商不成的话,就通过诉讼的途径去解决。



1节目里介绍君临世纪小区一号楼早在十多年前就已经入住,十几年前的消防验收标准和现行的是否会有变化,为什么因为一号楼和三号楼地下室相连就要一起验收呢?
变化是有的,比如2013年颁布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增加了住宅建筑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也就是随着科技的进步,对于火灾的探测系统要求变得更高。为什么一号楼和三号楼要一起验收呢,其实这个也好理解,因为他们的地下室是相连的,也就是防火分区并没有隔断,一旦发生火灾,火势和烟雾可以通过地下室蔓延,所以他们的消防验收要统一做。
2节目中业主提到,消防不过关,交不了房,他们能否强制进去装修,公益律师不建议这么做,主要原因是不安全,除此之外,没有交房,如果强制进去装修,业主是否合理合法?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如果业主强制进去装修的目的肯定是为了居住,如果不居住装修就没有意义;但如果要居住,就像在现场的公益律师说的,不安全,一个消防验收没有通过的房屋,不具备交房的条件,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所以不建议业主强行进去装修和居住,况且没有交房的小区,像物业这些配套都是不弃权的,这样的房屋客观上也无法居住,所以即便业主不会被追责,我们也不建议这么做。
3买房是一件大事,谁都不希望遇到这样的问题,您觉得遇到这样的事情,政府除了出面协调,是否还可以为业主做些什么?有没有可能政府出资把消防问题解决了,然后让业主们入住,然后政府和开发商在协商呢?这个方法是否可行,为什么?
如果政府通过协调让开发商解决消防的问题当然是最好,甚至有没可能有政府垫资先将消防问题解决,再在交房时有业主分摊缴纳这部分费用,业主缴纳完毕当然再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开发商追讨,虽然可能最后执行难,但毕竟解决了交房问题,当然具体这个方案是否可行,也需要根据政府的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来考虑实施。
➡注意丨超六成儿童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是谁偷走了孩子的睡眠?
➡追凶丨目击者找到!现场描述锁定肇事者特征,警方望主动投案!

走过路过,别忘了点个小花花
小新的工资嗖~嗖~嗖~涨5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