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深一度》
福州的李先生最近向咱们反映说,他家的房子,14年前被征迁了,盼呀盼,直到去年底终于等来安置房。本该高兴的李先生,却意外地发现自己要缴纳的购房差价款,跟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上注明的居然不一样了。而遇到这种情况的,还不只他一个。那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一起看记者的调查。
李先生的新家,在福州市仓山区的金建小区二期B地块,这里有漂亮的球场、公园和崭新的高层住宅楼,对于这里的房子,李先生很满意。李先生说,这些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安置的八百多户村民来自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建新镇刘宅村,葛屿村,上雁村,新颐村。这四个行政村,早在2005年就已经动迁,到2018年底开始,村民才陆续收到安置房的交房通知,可是"等面积产权调换"部分的单价上涨了。

本来协议签的是每平方700元,结果到了拿房子的时候一平方米900元,加价200元,苦苦等了15年的时间了,说要加价肯定不干了,本来我交多少钱都很清楚,现在可能就要十几二十万了 。

在李先生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里,关于拆迁补偿费和购房计算单中明确标明:安置等面积产权调换的单价是每平方米700元,299.11平方米,那就是共计209377元。然而,李先生还有165平方米的面积需要调换,现在每平方米变成了900元,其他的一些费用也均有上调,无形之下李先生所交的费用就翻了三四倍。那么,李先生疑惑的是,当初说好的每平方米700元,怎么就变成了900元呢?多出来的200元究竟是怎么回事?

提价的根据是什么呢?李先生说,是根据2001年12月18日福州房管局出的,福州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以及产权调换的指导价。记者在2001年12月18日公布实施的榕房拆[2001]205号《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中看到,多层或九层以下(包括九层)框架结构住宅产权调换面积价格为每平方米700元,九层以上框架结构住宅产权调换面积价格为每平方米900元。也就是说,金建小区二期B地块的整个项目进行了调整,由原来的多层建筑,变成了现在的高层建筑。


拆迁户们说,2013年他们选房的时候,有金建小区二期A地块的现房以及B地块的期房可以选择,当时,工作人员表示,两种房源的价格都是一样的。

有没有说会盖高层?没有,当时说价格一样,先拿房子后拿房子价格一样的不会变,结果到了今年一月份去拿房子的时候,结算单出来我要交11万。

在一份拆迁户提供的名为金建小区二期调整变更项目的环评报告表中,记者看到,由于要适当提高金建小区二期B标段的容积率,因此总平面布置发生重大变化,需要对变化后的方案进行重新环评,变更项目是35号楼到49号楼。拆迁户认为,既然决定了要盖高层,而且住宅产权调换面积的价格高层和多层确实存在差异,那么,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为什么没有体现呢?

更让他们纳闷的是,仅仅一墙之隔,同样也是高层的葛屿新苑小区,还是按照700元每平方米的住宅产权调换面积来计算。

由于同时拆迁的还有葛屿新苑,我们也有人安置在那里,去年12月18年7月份拿了房子,也是高层,他也是按照这个协议执行,我们要按照900执行,只差了五个月,他们就在那里,我们协议都是一样的,同时拆迁。

记者在福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看到,对于金建小区二期B地块的等面积产权调换问题,福州市场仓山区房管局以及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回复基本都是:金建二期B段项目由于建筑容积率调整,该项目安置房建设时由早期的多层变为高层。由于多层和高层安置房建设成本和工期不同,按政策规定高层安置房等面积产权调换单价为900元/㎡。

他们不给我们解决,他们就认为高层就是要900元,就是要按照900元来,我们怎么能接受呢?我们认为这个不合理,我们是多层的,现在建高层,规划变了 为什么不预先跟我们协商,做一个补充协议?规划变是在2013年9月变化的,怎么能用2001年的指导价?2009年也有一个指导价,福州市指导价每两年调整 2009年指导价很简单。

在采访中,拆迁户们告诉记者,从2005年动迁到2018年底新房交房,13年的漫长等待眼看就熬到头了,谁也没想到当初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说变就变。记者也发现,从2005年到2008年间陆续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并未对多层和高层的安置房等面积产权调换单价进行备注和补充说明,统一都是按照每平方米700元来计算的。拆迁户还表示,在2013年选房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也并未告知这部分的价格存在差异。那么,到底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我们的记者也走访了相关部门。

在福州市仓山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屋征收中心,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房屋征收中心成立于2013年,2013年之前的征迁工作不归他们管。金建小区二期B地块的问题他们解答不了。

12345是你们这里回复的,我们回复都是要回的,怕你们投诉不满意,但是2015年前的事情根本不是我们管,跟你们签约的机构都不是我们,你可以过来问,但是我们答复不了什么东西,我们也做不了主。

记者从拆迁户提供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看到,签署协议的甲方拆迁人是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9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负责此项目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业主单位,不具体负责实施拆迁项目,也没有跟拆迁户产生任何关系。但是每平方米700元和900元的安置房等面积产权调换单价,确实应该备注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

协议写了700元,为什么900元?当时其实已经改了,协议里本来是要备注括弧一下,但是协议没有改,我们也有协调这个事情,他们到了信访局也叫我们业主方参加,因为2005年签协议就新旧范本交替的过程,当时房管局的意思是你要备注要按照实际,以前金山都是89层,都没有带电梯的,2005年当时都是多层建设,新旧交替,后面现在都是电梯房 。

记者了解到,这次的征迁项目是在2005年进行,然而《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是早在2001年就出台的,既然要按照2001年的意见实施,那么,是不是在2005年与拆迁户签订的协议中,就应该把单价标明清楚呢?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是这么说的。

我说拆迁办做的不够严谨,后面的拆迁协议都有备注,当时因为2005年的时候已经有出台这个政策,就要备注了,我们当时有备注就不会出现这个问题,被征收户也不会过来问我协议和不合法让我很难看,不知道要怎么回答。

工作人员表示,对于这个问题,福州市、区两级房管局等多个部门已经研究了不下二三十次,也出台过了许多调整方案。他们的职责也就到这里为止。

这位工作人员还透露了一个细节,他说,其实早在2016年金建小区二期B地块动工的时候,拆迁户早就知道规划方案已经改成了高层。

那么,到底谁说的属实呢?拆迁户当初是否早知道规划方案改成了高层呢?随后,记者也来到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拆迁实施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房屋征收工程管理处。负责此项目的总经理助理林青给记者出示了一份2013年金建小区二期安置房选房须知,上面明确告知高层和多层的等面积安置价格。另外林助理表示,由于该项目是在2005年征迁,所以要按照在2001年的《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价格指导意见》实施。



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青:
我们当时协议是按照多层签的,项目二期的项目有分多层房屋和高层的房屋,2013年当时选房的时候,实施细则选房须知有提供给拆迁户,当时里面也写了高层就是按照900元来计价,当时他们也都选了,是现房和期房同时选的。二期的A标段是现房,当时就交房了,2018年这次是B标段盖好了准备回迁交房,其实当时盖房子2016年的时候,2013年选房的时候告知了,他们都没有异议了都告知了,现在交房的时候出现问题了。

那么,为何在当年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中,没有标明楼层高低价格的差别呢?林助理表示当时签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是统一范本。

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青:
当时也不知道有建盖高层的房屋,随着城市的发展和金山片区的发展,和房源的不足,容积率增加以后需要高层的房屋,安置房现在从楼梯房变成电梯房,建设单位也需要投入更多的建造成本,远远超过200元的价格,也使得房屋的价值提高了,起码2000元。

林助理告诉记者,目前已经有百分之六十的征收户交房入住了,虽说有不少拆迁户仍在投诉,但是目前只能按照政策来执行。

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青:
有部分未交房的拆迁户提出来按照协议执行,政府比较重视这个问题,召开了专题会议和相关部门来研究,就是严格要按照指导意见来,还是要900元,现在经过我们公司还有街道工作人员的解释,现在已经有百分之六十的征收户交房了,希望还没有办理手续的来办理。

对于这种有利于经济发展,有利于民生的工程,无论个人还是政府,都不应因一己之私而延误工程的建设。各方都应拿出足够的诚意,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内协商。那么,拆迁办做得不够严谨,协议变更导致的损失应由谁来承担?此事的后续进展会是怎样?本频道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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