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潘先生新家装修,他委托了福建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来负责,双方约定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24日,工期100天,然而离开工日期已经过去近200天了,潘先生14万的工程款都付的差不多了,但房间却还像工地一样。


(合约内容)



本以为委托家公司能省心,结果发现是所托非人,潘先生是气不打一处来,找到项目经理理论,对方的解释是,因为装修公司、供应商之间的问题,导致他们施工材料断档,所以工期一拖再拖。
房屋装修项目经理 闵先生:
设计的方案可能还存在一点点问题 还有就是供应商过来量的 橱柜啊尺寸啊 好像说有些地方可能弄错掉了
困扰潘先生的还不仅仅是这所谓的“一点点问题”,施工质量不过关、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频频要求更换材料等等都让他身心俱疲。



当事人 潘先生:
这个已经开始裂出来了 空鼓 里面的水泥已经开始膨胀出来了 这两个声音却是不一样 这个就是实的 这个过不了多久 一两个月就会脱落下来
2018年2月份,忍无可忍的潘先生向柠檬树装修公司下了“最后通牒”,双方签订了一份“施工进度确认函”,明确了完工项目及完工时间,如果3月23日仍未完工,柠檬树装修公司每天需要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可就算如此,工程还是没有完成。


几次交涉没有结果,潘先生向《律师在现场》栏目寻求帮助。


听完潘先生的遭遇,《律师在现场》公益律师陈斌和他一块来到了福建柠檬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柠檬树装修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潘先生,今天内会先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这笔违约金就是“施工进度确认函”中违约的部分,后续他们也会继续跟进。

对于陈斌律师提出的,按照“施工进度确认函”中约定的完工时间,顺延十天的说法,工作人员没有表态,只是一再跟潘先生承诺,会尽早完工。


在多次沟通后,柠檬树装修公司先将五千元违约金,转到了潘先生的银行卡上。同时,也有另外一位工作人员开始跟潘先生对接后面的装修工作,并讨论施工工期。

陈斌律师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为双方起草了一份协议,里面的内容双方也互相确认过,并签字盖章。如果装修公司在约定的时间内,仍无法完工,潘先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1原来工期100天,但是半年过去了,还有不少项目没完成。是不是属于严重违约行为?而在未完工的情况下,潘先生支付了大部分工程款,这样是否稳妥?采用什么样的装修付款方式会比较合理?
1、主合同已明确工期为100天,逾期三个月尚未完工属于根本违约。
2、如果过早结清工程款,业主就失去了可以制约甲方(施工方)的最大筹码,十分被动。
3、分期按施工进度付款较为合理,可以监督施工方的工程质量及施工进度。
2在装修公司延期施工后,潘先生跟装修公司签了一份“施工进度确认函”,再次明确了完工项目及完工时间。这样的确认函,是不是有利于后期维权?
有利于业主的维权,此函件确认了甲方的违约事实,并且明确了甲方如果继续违约的违约责任。
3装修过程中,要想真正省心,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装修公司的资质、施工实力、品牌信誉等,尽量与有实力的大公司签约,毕竟装修行业成本利润已十分透明,真正的“天上掉馅饼”式的低价可能有陷阱存在。
2、认真审阅装修施工合同,此合同并非严格意义的格式条款,乙方均可提出修改。明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条款,不要因为一时的大意陷入对方的陷阱。
3、坚持要分阶段按照进度进行付款,留下监督、制约甲方的途经。
4、在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免做“甩手掌柜”,应亲自或者聘请懂行的监理对施工进度进行不间断监控,避免小事变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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