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福州马尾的任奶奶今年88岁高龄,膝下五位子女,前面三个儿子都长期在美国居住,最近大儿子突然回国了,而且还让母亲签了一份协议,原以为这是儿子想带自己出去享享福的手续,谁知却是老人做梦也没想到的绝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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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家老母亲 任奶奶:
要给我做好(要回房子)啊,我要没房子都没地方住了,要帮我做(要回房子)啊。
紧紧拉着记者与公益律师的是刘家五兄妹的老母亲。任奶奶年龄大了,耳背比较严重,现在只能靠人在她耳边大声喊问,结合上手部动作,她才能猜出大概意思。

刘家老母亲 任奶奶:
我房子不要去哪里住,连住都没地方住,就只能住这(过渡房)。
刘家小女儿告诉记者,她大哥、二哥、三哥长期居住在美国,在国内的父亲与母亲都是四哥与她两个人照顾。


2012年任奶奶的丈夫过世,留下了十几万元的存款与一套6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现如今老房子拆迁了,远在美国的大儿子却突然回国并带来了拆迁办的工作人员找到了母亲。

刘家老母亲 任奶奶:
我以为是为了去美国按的手印,谁知道那里面是把我的房子卖掉的。
在拆迁协议上,刘家长子要的是期房而不是现房,这也就意味着任奶奶在很长一段时间会失去容身之处!那么这个刘家长子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在刘家小女儿的带领下,公益律师来到了刘家长子位于福州贵安的家,面对自己最小的妹妹,这个刘家长子显得异常冷漠。

刘家长子VS记者:
我为什么要让她进门?她算什么东西。(那你不认你这个妹妹了?)我不管,我现在没有没有妹妹了。
刘家长子说,按照农村里的规矩,家中有兄弟的会分家产,但女儿无权分得财产,而父亲在世时,或多或少也都有分房产给其他三个弟弟,唯独他这位长子,没有分到房产,这让他觉得很不公平。
刘家长子:
这个房子有分给我大概四十二年了,我是最大的孩子,就是分旧的房子,我是大的儿子一份都分不上,你还要抢什么。
记者VS刘家长子:
(那如果房子给你,老母亲你来赡养你愿意吗?)我怎么会愿意,母亲我都有赡养,每年都是,我爸爸在的时候,我一年一千美金的赡养费,我爸爸没有了,一个人给500美金。
公益律师告诉刘家长子,房子作为刘家父亲的遗产,刘家母亲,也就是任奶奶首先要分得一半!剩下一半则由五兄妹加上母亲一起分配。但是刘家长子仍坚持认为,父亲留下的房产应该由他个人全部继承。

见刘家长子坚持己见,公益律师表示只能通过法院诉讼来处理。可是任奶奶已经88岁了,究竟能不能住进新房都是未知数。公益律师从老人家的角度考虑,建议可以前往拆迁办,将老人的真实意愿反映给拆迁办的工作人员。

公益律师VS马尾镇拆迁办公室 陈健海 负责人:
(律师:老人家真实意思就是拿套现房,入住进去,老人家最关心的是有个房子。88岁老人家还是希望住进现房里。所以她就想跟拆迁办这边沟通一下,换一套现房,让她入住进去。)我打电话问一下,看看还有没有现房。
这位负责人听取了公益律师与记者的讲述之后,做了初步调查,并征求在场刘女士的意见。

刘家小女儿VS马尾镇拆迁办公室 陈健海 负责人 刘女士:
我就是不用选房了,就是能住的地方,最差的也可以拿一套给她。(最差的也可以吗?)一楼的也可以。(那我是建议你,能不能等我们15日结束完回来?)如果你有答应我,可以。(你等15日,这批签约在15日,这个节点结束完以后,回来再说。)
陈姓负责人表示,因为情况特殊,他们也会特事特办,从照顾老人的角度出发处理此事,但是因为现房名额有限,拆迁办只能尽量协调处理,希望能有一个让老人满意的结果。


1刘家长子未经过其他弟弟妹妹同意,就让不知情的母亲签署了“拆迁协议”,这合法吗?这样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
拆迁协议是要由权利人共同签署才能有效。父亲留下的房子既有母亲共有的部分,也有作为遗产发生继承的部分。在其他弟弟妹妹没有同意的情况下,这个协议的效力待定,也就是说只有在弟弟妹妹都同意的情况下,拆迁协议才有效。
2刘家长子坚持认为父亲留下的房产应该由他个人全部继承,如果对簿公堂,法院会怎么判?通常遗产分配比例是什么样的?
法院可能以继承纠纷立案审理,确认共同共有后,可能按照各自的份额进行析产处理,并参照财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取得房产的一方应支付给其他继承人相应份额的现金。已经获得财产的人,如果是基于父亲生前遗嘱分配或赠予取得的,那么仍然能参与这次房产和现金的分配。通常来说,父亲留下的财产要先扣除母亲依照夫妻共有财产享有的一半份额外,将剩余的一半财产按照继承的人数,母亲、兄妹共6人进行继承,因此兄妹5人每人1/12,母亲是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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