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
厦门的陈小姐和陆小姐最近向我们平台反映,她们同时租到了厦门市区的同一套房子,而她俩原先并不认识,也并没想合租同一套房子。换句话说,就是这两位姑娘遇到了无良房东,一房多租,她们先后交了近3万元房租后,却无法入住。
今年6月初,在厦门江头一带上班的陈小姐,通过58同城租房网,看到位于湖边花园的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租金明显低于其他同户型房源,就联系了房东。

租客 陈小姐:
我们的租金是给她收了一年的费用,2万5千元。
由于房子内家具家电一应俱全,价格又非常合适,陈小姐和朋友一口气缴纳了一年的租金,双方约定6月25日交房入住,可是6月25日,当陈小姐和朋友兴冲冲搬着行李准备入住时,看到的却是另一番情景。



租客 陈小姐:
空调也都没有了,然后这边连床都没有了,本来看房子的时候这里都有的。
陈小姐第一时间联系了房东,被告知东西坏了,并承诺最迟在7月9日之前就会买好新的家具家电,否则就退还租金并赔偿5千元。可是一直等到规定的日期,陈小姐也没有等来新家具。

而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没有基本的家具家电,陈小姐要么寄宿朋友家,要么暂住酒店。到了7月15日,陈小姐想进出租屋取东西,发现门打不开了。
租客 陈小姐:
后面我们去找她拿钥匙,在家里面开进来以后,发现另外一份租赁合同,我才知道原来她(12日)那天是带人来家里面看房子,还跟人家签了合同。
根据这份合同上留下的电话号码,陈小姐马上联系了房子的第二个承租人陆小姐,陆小姐说,她确实是在7月12日看的房。

租客 陆小姐:
我看的时候,我心里也有些顾虑,过来的时候也会想着说怎么可能会有这么便宜的?她(房东)说是全部没有家具,那我说没有家具,那可能有些房东懒得管,会有这么便宜的。
就这样,陆小姐以每月1400元的价格签下了两年的租房合同,押一付三。由于房东承诺20日才能交房,陆小姐先期支付了3600元,次日又通过支付宝转账500元给房东。




租客 陆小姐:
那天我就说为什么有那么多东西?她说她的东西没有搬完,我并不知道这个是上个租客的东西。
很快,两位租客见了面,发现她们竟然租了同一时期的一套房,而房东则以各种理由拖延退钱。

租客陈小姐VS房东:
你为什么要在租我们房子的期间,还要把房子租给另外一个人?因为你们都不租了呀。你让我们退(房)。
问题你没有退我们钱啊。
租客陆小姐VS房东:
你什么时候退给我们?你4100块,我不是明天就是后天退给你。明天还是后天,你跟我说,几点几分?你要说清楚,没办法说是明天还是后天的哪一天,你都是这样说话。
租客 陆小姐:
我们是从6月25日一直到现在,她起码说了10个明天有了,就我明天一定给你,我明天一定怎么样,就是这样子。
两位租客说,他们多次打电话、发微信和房东联系,但是房东给出的答复永远是——“明天就还”,他们真的是又着急又无奈。一个人25000元,一个人4100元,近3万元的租金,就这样迟迟无法讨回。

两位租客至今无法入住出租房,更让他们糟心的是,发生租房纠纷后,才知道这个房子本身属于保障性租赁房,其实房东根本不具备出租资格。

两名租客随即报了警,找到了小区物业以及厦门保障房管理中心。在湖边花园B区物业管理处,一名工作人员明确表示,保障性租赁房不允许出租。

物业工作人员:
这边本来她就不允许出租的房子,这边本身就是租的房子,是(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租的,这保障房本来就不允许出租的。
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湖边花园B区就有近1500套住房,物业不可能随时关注到其中的租住情况,但是只要有人投诉,他们就会第一时间上门进行了解。

两位租客报了警,并举报到了厦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迫于各方压力,一直各种推脱的房东张小姐终于露了脸。
房东VS租客:
我租你房子,从25日到现在,外面住酒店一个月,我现在东西你自己看下,我明天中午之前跟你们解决完成,我没有叫你赔偿损失,已经很仁义了,那可以可以。
张小姐说,她会在第二天中午之前把钱转给陈小姐和陆小姐,然后双方就算两清了。

由于此前张小姐也曾多次承诺还钱,但最终一拖再拖,陈小姐和陆小姐担心,这次会不会重蹈覆辙,对此,小区物业主任表示他们会予以督促。

小区物业主任:
我是要求她明天中午12点前解决掉,出现这种事不应该的,因为本身她没有资格把房子拿出去租,政策不允许的,不解决掉,这个房子政府要收回去,还要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
截止记者发稿时,已经超出了张小姐承诺的还款时间,而两位租客仍然没有收到退还的租金,对于此事,记者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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