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当事人齐女士曾苦心经营一家幼儿园,眼下正是开学季,而她却发现自己正在失去对幼儿园的掌控,而欲却而代之的是她曾经信任的朋友。
视频建议在WiFi下观看
▽
2009年,齐振秀接手了福州市台江区中茵名仕幼儿园,当起了园长并决心一改经营不善的颓势。

当事人 齐振秀:
当我接手只剩四十几个学生,就是等于说马上要关门的情况下,我接手了。
从招生,到教学,在齐振秀的努力下,幼儿园慢慢走上正轨。2016年,原法定代表人王少芳与中茵地产的场地租赁合同到期。齐振秀决定彻底接管幼儿园,考虑到自己和原法人王少芳的矛盾,齐振秀采用了一个迂回的方式。

当事人 齐振秀:
有矛盾那王少芳我们大家面子都放不下。我跟你吵到这份上,我证件再换到你名下,我再换到你名下,我为了钱再换到你名下。所以说找一个第三方,找第三方放到你名下。
就这样,齐振秀找来了自己的朋友张平,他们协议约定先将法人变更为张平,而后再变更回自己,可让齐振秀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今年三月,当张平成功变更成为法人后,却一改约定,不承认当初的委托协议,并自行管理起学校。

当事人 齐振秀:
开学的第一天,带着保安在这里,不让我进来。这几个保安个子很高,围攻,不让我进来,很多家长在门口也看到,他说这个学校法人是他的,学校也是他。他说学校就是我的,你就不能进,就在这里起冲突。当天就报了三次的警。
从齐振秀提供的这份协议书上,记者看到,合同中约定,甲方齐振秀支付给乙方,也就是中间人张平伍拾万元作为劳务费,其中先行支付十万,乙方只负责幼儿园法人变更,所有经营活动和资产处置都由甲方齐振秀负责。


而在齐振秀提供的另一张收条上,记者看到,十万元的款项注明为幼儿园证件变更协议预付款,落款的时间和这份协议书是同一天,落款人,正是中间人张平。


翻看合同之后,公益律师表示,当事人和中间人签订的协议书,基本可以视作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针对对方无法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建议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公益律师 邹训坚:
可以通过这个合同的约定进行主张,让他履行这个合同义务,把这个(证件)变更到你名下。
当事人 齐振秀VS
公益律师 邹训坚:
我这样可不可以提前到法院去申请?(可以啊,你可以通过合同约定来起诉。)
在中茵名仕幼儿园,记者见到了目前幼儿园的法定代表人张平。从张平出示的证件来看,它们基本都是今年三月左右办下的,证件上的法人代表都是张平。而在一张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登记的幼儿园园长不再是齐振秀,而是另一个名字,叫张英。随后,记者找到了张英园长了解情况,对于这个法定代表人她显得很陌生。



中茵名仕幼儿园 张英园长:
这样子都是齐园长这边跟我们一起。(记者:之前三年都没有看到他是吗?)没有没有,我都不知道有这个人。
除了证件之外,张平还向记者提供了他和幼儿园原法人签订的转让变更协议,以及和中茵地产签订的租赁合同,不过,他并不承认曾经和当事人齐振秀签订过关于变更证件的劳务费协议。



中茵名仕幼儿园现法定代表人 张平VS
公益律师 邹训坚:
(但是现在齐女士手上还有一张合同。)我履行的是这里的合同。知道没有,我履行的是(这个)。
而至于当事人齐振秀手上的这份收条,张平表示无法回答。

中茵名仕幼儿园现法定代表人 张平:
上法院问,我都不知道,现在没办法告诉你任何事情


1齐振秀和中间人之间签订的这份协议是否合理合法?受法律保护?
这应该属于委托协议,委托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协议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2如今齐振秀被禁止进入幼儿园,而且园长也换人了,法人有这个权利么?
民办幼儿园应当设立幼儿园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幼儿园理事会或者董事会由举办者或者其代表、园长、教职工代表等人员组成。像聘任、解聘园长这类的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因此,法定代理人并无权利这样做。
3齐振秀要整理哪些证据来巩固自己的说法,主张自己的权利?
看齐振秀主张什么权利,若是主张合同有效,对其有利。但是在主张法人的变更上,并没有关联性,其它证据收集方面,齐振秀可以收集,曾经以园长身份参加教育局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往年对外招生简介中的对园长的介绍。以园长身份对外采购的幼儿园用品等等。
➡无耻丨几块钱载个客人竟搭进去几千块医疗费?!因为他们都碰上了“假戏真做”!
➡叹息丨21岁女孩峨眉山跳崖不幸身亡!遗书曝光,原因令人深思...
➡哈哈丨一定是特别的缘分!男子寻狗掉坑里,回头一看狗子竟然也在坑中

走过路过,别忘了点个赞👍小新的工资嗖~嗖~嗖~涨5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