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消委会表示
↓↓↓
按照《邮政法》规定,快递必须按照名址投递,但在现实中随意签收、未经允许放智能快递柜等违规行为时常发生,而且很多情况下使用快递柜并非每位消费者的主动意愿,而是快递员直接将快件放入丰巢、日日顺乐家等快递柜后,短信通知用户,事先跟消费者沟通是否放入快递柜的,则少之又少。
快递企业未经同意就将快件放入快递柜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智能快件箱寄递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应当征得收件人同意;收件人不同意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递快件的,智能快件箱使用企业应当按照快递服务合同约定的名址提供投递服务。寄件人交寄物品时指定智能快件箱作为投递地址的除外。”
快递柜的使用,确实方便了收件人,也方便了投递员,但各大快递公司必须保证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在投递时一定要事先征得收件人的同意再存入快递柜实施保管,否则产生的费用应该由快递公司自行承担。
不少网友
也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对此,你怎么看?
来源:福建市场监管、福州新闻网
编辑:大白
往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