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
福州市将开展
“惠聚榕城消费季·购车抽大奖”活动
通过随机抽取于
6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
购买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
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并在福州市注册登记上牌的个人消费者
给予现金奖励
最高每人可获5万元

参与抽奖活动需满足以下条件
◆购车时间在2020年6月25日-2020年7月15日之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时间为准;
◆仅限于在福州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一手个人非营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并在“e福州”平台实名登记注册。
◆同一身份证号限一部车参与抽奖,且只能抽取一次,每10人产生1名中奖者。
此次活动按所购车辆价格(购车发票显示的价税合计价格)设置两档奖金
◆20万元(含)以下,中奖名额限150名,每人奖励3万元,中奖金额不得超过车辆价格的30%;
◆20万以上,中奖名额限50名,每人奖励5万元。
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
于7月25日前
在“e福州”购车抽奖平台填报
提交个人相关抽奖信息
随后由福州市商务局组织
采取电脑随机选取的方式
依次抽取中奖号码
中奖结果返回页面展示
并保存抽奖记录和时间
符合条件的中奖信息将
在福州市商务局网站公开发布
消费者可在e福州查询中奖信息
活动奖金于中奖结果发布后一个月内
发放至用户在“e福州”平台绑定的银行卡账户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
奖金超过800元的将征收20%个人所得税
由兑奖单位按规定代扣代缴
消费者通过伪造、变造等欺诈手段骗取奖金的,一经发现,活动方有权收回奖金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抽奖活动规则由福州市商务局负责对外解释,平台技术问题可咨询“e福州”客服电话解决。
1.个人消费者提供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由销售企业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v2.0》开具并上传(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并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并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地,区分所属县(市)区。销售方拒绝向消费者提供发票或提供虚假发票的,可向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投诉举报,或拨打市税务局税务服务热线:0591-12366。
2.个人消费者需在7月25日前在福州办理完注册登记上牌手续,并通过“e福州”购车抽奖平台填报提交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实名登记除外)、开票时间、发票号码、发票代码、上牌时间、车牌号、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码、银行卡账号等相关信息,并上传购车发票、行驶证、身份证照片后报名参与活动。
3.购车发票、行驶证、e福州、银行卡账号均需为同一用户。抽奖将以符合条件的消费者身份证号为样本随机抽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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