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家住闽候三盛托斯卡纳三期的
业主们给我们给来电话
前几天
他们小区的物业服务人员
居然擅自把小区公共停车位
围起来收费
这让业主们很不满

记者来到现场看到
小区外围这处停车场范围比较大
前后共设置了4处自动感应道闸
业主们告诉记者
这里原本小区免费的公共停车区域
现在突然这样围起来
变成收费的停车场
而在此之前他们并不知情
后面打听后才知道
物业公司将这块停车区域
外包给第三方来经营

业主们说
小区沿街店铺外围
整个半圈都被围了起来
共设了多个道闸
只要车辆停进来
就开始计时收费


小区业主:我们是2020年1月11日接到物业的通知,业主停车费是一个月300元。我们业主也提出了纷纷的意见,都在群里面讨论,跟物业做个协商,物业没有做任何的妥协,一定要按这个标准来执行。
采访中
记者正巧碰到一名保安在车场巡逻


停车场保安:我们不是物业,只是临时过来做保安的,让我们看下道闸有没有被人破坏。这里的收费是半小时免费,一个小时5元,每隔一小时加5元,封顶是20元。

业主们表示
这里是小区公共区域
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现在竟然成了外人敛财的停车场
而这一切,事先他们毫不知情

业主指着当初的购房合同说
合同上清楚写明物业服务企业
利用公共部位经营的
首先要经过业主同意
但现在物业公司这样的做法
让他们气愤


业主:根据我们购房合同这里面写得很清楚了第三十条,利用公共部位经营的,首先这个要经过业主同意,其次政府报备批文没有相关公示。

业主:购房合同第8条,写着车位停放服务费,乙方按照70元一个月,收取停车位费。场地使用费是没有写的,那么物业要求交300元的依据是从哪里来。
那么
作为管理小区的物业公司
为什么要把小区公共区域
变成外包收费停车场
事前又有没有公示呢?

记者来到了
三盛托斯卡纳三期物业处了解情况
物业经理表示
之所以设置这个停车场目的
是为了有序管理
主要是因为小区外围
僵尸车比较多
车辆无序停放严重
存在一定的交通安全隐患


小区物业经理:我们物业管理规约里第六章写明,为了维护我们业主共同利益,全体业主授权物业企业,自主开展根据物业开展需要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权利。
按照物业经理的说法
他们外包小区公共停车区域
是按照购房合同的
物业管理规约来做的
并无不妥

物业经理VS业主们:
业主:可是你这样建并没有经过我们业主同意。

业主们说
他们没有授权物业
设置这样的道闸
一但小区有险情
消防救援车辆都难以进出
物业经理认为
这一排本身就是规划的停车位
在路面上设置道闸
不会影响消防救援车辆进出

物业经理VS业主们:
物业经理:关于道闸的问题,消防部门已经派人特意过来看了,他说路面宽距是没有问题的。
业主:那么你们能出示相关委托文件吗?

不过业主们认为
设置这个停车场
既不合理也不合规
而且还擅自将停车场外包经营
这样的做法已经侵犯到了
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主:这里的210个车位,涉及金额72万按这个车位收费标准。就相当于自家房子加把锁,说为了安全一个月收300元费用经营,工商和物价的报备,这些批文我们都没见过。
业主们表示购房合同约定
一个月70元的停车费
现在竟然高达300元
对于业主们购房合同上
对车位使用费
和停放服务费的相关约定
物业经理是这样解释的

物业经理VS业主们:

物业经理表示
接到业主的反映后
他们已与部分业主也进行了沟通
停车收费标准也做了适当的调整
现在充3个月送一个月
充6个月送3个月
价格就是在200到250之间
然而
对于这样的调价
一些业主表示还是无法接受

那么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不公示
就将公共停车位进行管理呢?
停车场外包后
收入所得该如何监管呢?
记者也咨询了律师

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李双阳律师:目前在小区没有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情况下,作为物业是有权对现有的公共部分停车位进行管理,包括对外委托经营的。
李律师表示
虽然物业服务企业
可以对现有的公共部分进行管理
但前提是必须优先满足
业主的停车需要

李律师:车位优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要是不够用的情况下,还拿出去对外出租和对外经营那肯定是不行的。如果本身业主需求还不够满足,物业企业把公共的道路用于对外经营,那可能就欠缺合理性了。

李律师表示:300元的车辆包月费实际上包括场地辆使用费和车辆停放服务费,小区公共停车位经营所得除扣除经营成本外,应该归全体业主所共有。就目前而言,如果业主对现有的收费标准以及承包方式有异议,业主可以行使知情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公示具体发包经过,流程以及经营所得划分归属问题,经营所得归全体业主所有。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直播福建
编辑:大白
往期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