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宁德古田上高速
准备前往福州办事

祸起“隔夜酒”
1月27日上午9时许
魏某某驾驶闽H***3H号小型轿车
在京台高速公路A道1842KM+700M处
车头左侧碰撞道路中央水泥隔离护栏

事故造成闽H***3H号小型轿车
驾驶人当场死亡

后经抽血调查
发现死者魏某某体内
酒精含量为77.43mg/100mL
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福州高速交警
严查酒后驾驶
1月28日春运首日
福州高速交警就在福清宏路收费站
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
当天21时49分许,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在宏路收费站发现闽A7***N9驾驶员黄某有酒后驾驶嫌疑。经检测,黄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半年的处罚。

交警温馨提醒
酒后尽量隔一天驾驶机动车
来源: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微发布 编辑:大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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