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让孩子上个好学校
广大家长操碎了心
近年来
有些骗子就瞄上这一“市场”
冒充起“关系户”
如果对方是一名教师
那真是防不胜防!
海沧法院认为,被告人熊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款,其中既遂金额为人民币110800元,未遂金额为人民币5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熊某有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来源: 江南都市报海沧法院、厦门招考、湖里法院 编辑:白炜航 审核:褚文胜 林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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