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消费者进饭店就餐消费
与店家会形成一个事实上的合同关系
该合同关系受《民法典》调整
同时也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相关规定
如果在消费之前
商家没有明码标价提前告知
那么消费者可以拒绝买单

消费者在与商家协商无效的情况下
可及时拨打12315进行举报
也可以向工商局投诉
工商部门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并视具体情况
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处以罚款或停业整顿

餐饮业属于竞争比较充分的行业
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价格法》
做到明码标价,不得价格欺诈
不得强制消费
保障消费者享有充分的选择权

来源:融媒体资讯中心《律师在现场》
编辑:傅鲤榕
审核:曹智鹏、陈舒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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