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将于2022年1月1日施行的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办理“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遗失补办”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省教育厅体育卫生艺术教育与语言文字处
福建省教育厅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27日
来源:新福建整理自福建省教育厅网站
编辑:白炜航
审核:刘伟程 陈舒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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