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火遍朋友圈的“香菜冰淇淋”“折耳根奶茶”等网红饮品纷纷走红网络,一款洗衣液瓶造型的奶茶横空出书。今天上午,#洗衣液奶茶走红#登上了微博热搜,让不少网友直呼“活久见”

有人觉得新奇,纷纷向周围朋友推荐;也有网友质疑,这种造型的奶茶会不会误导孩子,增加儿童误食家中洗衣液的风险:“儿童没有判断力,他们会觉得洗衣液是好喝的……”
这款奶茶最早火爆于南京,是一家名为南椰里的餐饮店推出的泰式奶茶产品,此后在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
福州目前只有一家店有


由于其包装既有新意又好玩,符合年轻人猎奇的心理,这样的营销模式也得到了其他商家的效仿。记者发现,在重庆、广东等地也有类似外形的奶茶产品出现,有一些年轻人还在网上分享了自己的体验测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27条规定,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同时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这种奶茶容器的外形与洗衣液极其相似,却有可食用或不可食用之根本性区分,故依法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消费者如果因此受到人身、财产安全方面的损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要求生产商、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对食品包装的标识有相关规定,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食品标识不得标注下列内容:以欺骗或者误导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绍食品的;根据其第三十二条规定:违反本规定第十八条,食品标识标注禁止性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同时,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而商家用“洗衣液”式的包装则涉嫌误导消费者。

